《新日本軍國主義的新階段》導讀(三) 〔修訂版〕
杜繼平
本文在《批判與再造》50期刊登後,意有未愜,乃訂正若干錯誤,復參閱更多材料與論著,納入美、日學者的最新研究成果,補充史實,加深釋義,共增萬餘字篇幅,實等同新作,故予重刊,希讀者諒察。─作者
《老 子》云:「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倡狂肆虐於亞太地區十餘年的日本軍國主義驕陽終究日薄西山,自取敗亡。曾經鷹視虎瞬、不可一世的日本從征服世界的迷
夢中驚醒,在戰敗後,完全喪失主權,徹底臣服於同盟國的佔領統治,遭受了亙古未有的奇恥大辱。對日本的侵略戰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日本天皇、王公重臣及 搧揚軍國主義兇焰的各界人物莫不為命運之未卜而惶惶惶不可終日,焦灼不安地等待同盟國的裁決。
美國初期的對日佔領政策
如前所述,美國當局在波茨坦會議時便已決意要獨佔對日本的支配權,不讓其他盟國插手戰後日本的事務。1945年8月11日美國總統杜魯門對日本發出最後通牒後,隨即於8月13日任命美國太平洋軍區總司令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為佔領日本的盟軍最高統帥。
原本主導美國對日政策的副國務卿格魯因與新任國務卿的貝爾納斯不合,在日本投降的次日辭職,由國務院中的中國派要角艾奇遜(Dean Acheson)接任,日本派失勢,具有前總統羅斯福「新政」(New Deal)思想的中國派官員范宣德(John Carter Vincent )、艾默生(John K. Emmerson)、謝偉思(John Steward Service)等人開始掌握美國的亞洲政策。他們與國務院、陸軍部中同持反對壟斷資本的「新政」思想的經濟學家一起,在格魯、史汀生制訂的對日政策的基礎上,加進了「新政」觀點。因此美國初期的對日佔領政策融合了《波茨坦公告》和美國「新政」的精神。(參見Harries 1987:12 -7;Schaller
1985:31) 其主導思想是:日本的軍國主義源於封建迷信的日本天皇制、貴族勢力和壟斷資本構成的財閥經濟體制,故要消滅軍國主義,在解除日本的武裝軍備以外,還要破除
對天皇神格的迷信,剷除貴族、財閥、地主,建立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經濟,確立多黨的自由民主政體。美國當局認為,變革日本的政治、經濟體制,使日本成為沒 有政治特權、財富分配不致過份不均的國家,就不會產生極右的法西斯主義與激進的共產革命運動。(參見Schaller 1985:25-6,30)
1945年9月6日,杜魯門批准了國務院、陸軍部與海軍部三部協調會擬定的SWNCC 150/4號文件《美國對日本投降後初期政策》(U.S. Initial Post-surrender Policy for Japan),交由麥克阿瑟執行。這份文件表明了佔領日本的最終目的是:「(1) 確保日本不會再成為美國或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威脅;(2)力 促最終建立一個和平與負責的政府,這個政府將尊重他國的權利,並支持表現在聯合國憲章的理想及原則中的美國目標。美國企盼這個政府與民主自治政府的原則盡可能緊密相符,但把不是由日本人民自由表達的意志所支持的任何形式的政府強加給日本,卻非同盟國的責任。」為
達此目的,文件要求:完全解除日本的武裝,並使其不再能重整軍備;從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徹底清除軍國主義者的權力和影響力;鼓勵日本人民培養爭取個 人自由、尊重基本人權的思想,建立民主的代議政體;支持日本民眾反封建、反威權統治的運動,只要不危及美軍,可以允許暴力;懲罰戰犯;經濟上的非軍國主義
化等等。(Schlesinger
ed. 1973:10-16)11月3日,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又發給麥克阿瑟《投降後初期基本指令》(Basic Initiative Post-Surrender Directive),進一步說明上一文件的原則和具體措施,明確指出:應嚴格限制並控制日本的重工業,使之不能再生產軍事裝備;鼓勵自由的勞工運動並廣泛分配收入與生產資料的所有權;鑒於壟斷資本曾支持日本侵略,盟軍總部應清算財閥,解散控制日本大部分工商業的大工業與金融集團;拆解日本重工業的設備,用於賠償受侵略國家等等。(參見SCAP government section v.2 1970〔1949〕:429-39;Schaller 1985: 24-5;Whitney 1956:246;井上清
1972〔1967〕:43-6)這兩份文件構成日本投降後至1947年初,美國佔領日本政策的基本綱領。
美國二戰後的亞太政策是完全控制日本與太平洋
美國的初期佔領政策旨在剷除日本的軍國主義,按照英、美的模式,把日本改造成臣服美國、符合美國利益的資本主義民主國家。但剷除日本軍國主義只是馴服日本的手段,根本的目的還在於鞏固美國在亞太地區的控制權,使一度與美國爭奪太平洋霸權的日本,不再能威脅美國的利益。這個目的不會變動,而手段則可以隨時移勢易而調整。1945年9月杜魯門告訴一位顧問說「美國未來的對外利益會在西半球與太平洋。」(LaFber 1980: 30)1946年1月5日杜魯門寫信斥責國務卿貝爾納斯在莫斯科外長會議上對蘇聯過份讓步,其中很明白地說:「我們必須保持完全控制日本與太平洋。我們必須重建中國,在那兒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對朝鮮亦然。」(Truman 1964﹝1955﹞:606,黑體為筆者所加)杜魯門這段話直截了當地道出了美國二戰後亞太政策的意圖。
二戰後初期,杜魯門承續羅斯福的觀點,認為美國在亞洲的利益有賴於加強蔣介石的國民黨政權,取代日本成為穩定亞洲的力量。這還會有龐大的經濟利益。美國
官員認為,扶持蔣介石統治中國,不但可開發大中國的市場,其他亞洲國家的市場也可以盡入囊中,美國商人一百多年來競逐中國與整個亞洲市場的夢想看來終可成 真。對美國來說,若有十億的亞洲消費者,會大大有助於避免再次發生經濟蕭條。(LaFeber 1980: 30)
正因美國戰後初期將維護在亞洲太平洋地區利益的重心放在培植親美、反共的中國政權,故初期的對日政策著重於清除日本的軍國主義勢力與思想。這樣既可踐履
同盟國共同要求的《波茨坦公告》條款,杜絕同盟國對日本軍國主義復興的疑慮,從而不會予不滿美國獨佔日本控制權的盟國攻擊的口實,又可徹底翦除日本軍國主 義的毒牙,永絕日本與美國在亞太地區爭雄的後患。
因此,美國初期的佔領政策大體上依據赫爾主持國務院時所作的處置方案,即先不廢除天皇制,用天皇的威望統治日本,並解除戰前套在日本人民身心的枷鎖,賦
予日本人民言論、思想、集會、結社的自由,釋放包括激進的日本共產黨在內的反軍國主義力量,鼓勵勞工、群眾運動,充當剷除封建勢力、瓦解財閥的急先鋒,以 利美國執行佔領政策,但前提是不得危及佔領當局的權威,造成日本社會的動亂。在這樣的政策下,不僅日本天皇與政府,連反軍國主義的人民民主力量也成了美國
佔領政策的政治工具。日本共產黨未認清美國的圖謀,初始竟視美國控制下的盟軍總部為「解放者」而感恩戴德,主張「佔領下的和平革命」路線,在革命策略上犯 了重大的錯誤,甚至在1947年美國佔領政策已經出現轉向,公然壓制進步運動時,仍未醒悟,直到1950年初才改弦更張。(註7)
麥克阿瑟成為君臨日本的太上皇
《美國對日本投降後初期政策》是日本投降前夕由陸軍部長史汀生、陸軍助理部長麥克羅伊(John McCloy)與副國務卿格魯主導制定的(Acheson 1969: 426)。
如前所述,史汀生、格魯原在他們初擬的《波茨坦公告》草案中表明了要保留日本天皇制,經赫爾勸阻而作罷。但他們仍堅持利用天皇穩定戰後日本秩序的觀點。在 他們主導的佔領日本政策文件中去除了涉及追究日本天皇戰爭責任的字眼。其後參謀長聯席會議發給麥克阿瑟的《投降後初期基本指令》
也規定:「沒有事先與參謀長聯席會議商議,也沒有接到經參謀長聯席會議發給你的建議,你不可廢黜天皇,也不可採取任何準備廢黜他的步驟」。美國當局保留日 本天皇制的意圖,礙於中、蘇、澳等同盟國與國內輿論強烈要求懲處天皇的意見,不便明白宣告,最後由盟軍統帥麥克阿瑟發揮關鍵的影響力,免除裕仁天皇的戰爭
責任,確保了日本的天皇制。(參見于群 1996:32-5;SCAP
government section v.2 1970〔1949〕:430;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79;Buckley 1982:62;栗屋憲太郎 1987〔1985〕:133)
麥克阿瑟在日本的統治權力之大,無與倫比。1945年9月6日,
經杜魯門批准,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下達指令給麥克瑟謂:「一、身為盟國最高統帥,日本天皇與政府管轄國家的權力隸屬於你,只要你認為要完成任務該運用你的 統治權力,便加以運用。我們與日本的關係並非根據雙方協定的契約,而是無條件的投降。既然你的權力淩駕一切,對你的權限,你不必抱有日本人所懷的任何疑
問。二、若是通過日本政府控制日本可達到滿意的結果,便照此辦理。這並不妨害你必要時可採取直接作為。你可以運用你認為必要的手段,強制執行你下達的命 令,包括使用武力。……」(Truman 1965A[1955]:504)《投降後初期基本政策》還 授權麥克阿瑟根據日本實際的發展情況來確定對日政策,並不准美國與其他盟國的非軍事機構代表干預過問佔領事宜,未經麥克阿瑟或參謀長聯席會議准許,也不得
在日本國內獨立活動,這實際上賦予了麥克阿瑟獨攬統治日本大權的尚方寶劍。麥克阿瑟不僅獲有美國當局的充份授權,他同時也不受其他同盟國的掣肘。美國視日本為其禁臠,原本只打算與盟國組成沒有決策權的「遠東諮詢委員會」(Far Eastern Advisary Commison),但蘇聯與英國聯邦諸國不甘讓美國獨佔日本的統治權,要求成立可決定對日佔領政策的盟國機構。美國不得已而於1945年12月在莫斯科外長會議上同意在華盛頓設立由美、蘇、英、中等11國組成的「遠東委員會」(Far Eastern Commision),賦予決定對日佔領政策的權力,並規定委員會的會議采多數決,但美、蘇、中、英四國有否決權,決議則由美國政府交付指令給盟國最高統帥執行,而若未能形成決議,美國可自行直接下達臨時命令,指揮盟國佔領總部。(Byrnes 1947:217-9)這樣一來,蘇、中、英三國的發言權固然有所增強,但美國對不符其利益的提案也可加以否決,再徑以臨時命令控制日本,等於確保了美國對日本的主控權。唯涉及改變投降條款規定的管制制度、修改日本憲法與變更日本政府體制,則仍須經「遠東委員會」的多數決始得定案,美國不能片面決定。此外另在東京成立美、蘇、英、中四國代表組成的「盟國對日理事會」(Allied Council for Japan)負責向盟軍總部提供不具約束力的建議。在這樣的設計下,只具諮議性質的「盟國對日理事會」固無法制約盟軍統帥部,就連形式上有決策權的「遠東委員會」也由美國主導,麥克阿瑟乃得以一手掌控日本。
不僅此也,麥克阿瑟具有盟國佔領日本總部最高統帥與美國遠東軍總司令的雙重身份,他雖由美國總統任命為「盟總」最高統帥,卻以「盟總」是一國際組合為由,不願完全聽命於華盛頓。他有意代表共和黨角逐1948年的總統大選,想以改造日本的政績做為問鼎白宮的政治資本,故在對日政策上常堅持已意,與總統杜魯門、國務院、軍方部門時生齟齬,美國當局為此頭痛不已,莫奈他何。(參見Schaller 1985)麥克阿瑟遂成了無人能完全加以駕馭,獨攬大權、君臨日本的太上皇。
日本統治階級忍一時之辱,謀百年再興
麥克阿瑟在二戰期間任盟軍西南太平洋戰區總司令時,便認為日本應保留天皇制,這與當時主管心戰部門的費樂斯(Bonner F. Fellers)准將有很大關係。費樂斯1920年代待過日本,自1930年代中期在軍中開始研究日本人的心理,寫了《日本士兵的心理》的研究報告。1944年夏季,他寫出《日本對策》(“Answer to Japan”) 作為盟軍情報人員的工作指標,這篇報告的觀點不僅深為麥克阿瑟賞識,因與國務院日本派的意見相近,遠在華盛頓的格魯閱後也極表贊同,事實上日後成了麥克阿瑟統治日本政策的主要依據。費樂斯該文的主旨是:一、只有徹底擊潰日本,讓日本創鉅痛深,日本人民才能從自認優越、註定該主宰亞洲的迷夢中覺醒,憬悟軍國 主義的惡徒背叛天皇、誤導聖君、欺騙人民,致日本遭受痛苦的劫難,此時原被貶抑失勢的日本保守派便可復出重掌政權,收拾殘局;二、罷黜或處死天皇會
激起所有日本人大規模的暴力反應,軍國主義惡徒的力量會因而大為增強,戰爭勢必過度延長,損失更為慘重,上策是「在天皇、人民這一方與東京軍國主義惡徒的 另一方之間打入楔子」,離析兩者,只要天皇裁斷停戰,各方都會接受,這樣就有可能在把日本化為廢墟前結束戰爭;三、天皇對日本人民有不可思議的影響力,如
果日本徹底戰敗,軍事集團遭到摧毀,天皇可用來當成有益與和平的力量;日本政府必須有制衡的體系,天皇須由開明的文人領導者輔弼,軍隊必須限於維護國內治 安的員警武力,聽命於文人政權。費樂斯所提的“楔子”政策與利用天皇達成盟國目標的想法,此後成為盟軍心戰與對日策略的主軸。1945年春,麥克阿瑟司令部在菲律賓的馬尼拉召開費樂斯主持的美、英心戰人員會議,便發出了“把天皇還給人民”之類的心戰宣傳口號。(Dower 1999:280-84;另參Bix
2000:544-45)麥克阿瑟早在受命為盟國佔領軍統帥之前就支持“楔子”政策,1945年5月,他說,他希望和平給日本帶來民主,天皇是東條英機與軍閥的俘虜,真該為戰爭負責的是東條與軍閥,裕仁對永久改變日本政府的結構很有幫助。麥克阿瑟在從馬尼拉準備赴日擔任最高統帥之際,告訴盟軍翻譯部門的主管麥緒比爾(Sidney Mashbir)上校,他不想在日本人民眼前貶損天皇,因經由天皇就可能維持一個井然有序的政府。他還提說,希望在日本安頓好後,天皇會來拜訪。9月2日在東京灣舉行日本投降儀式後,隔天麥緒比爾就把邀訪的信息傳給了日方。(Dower 1999:286)
但日本投降後,不僅中、蘇、澳、菲等同盟國極力要求懲處天皇裕仁,廢除天皇制,美國國內民眾亦復群情洶洶,大多認為裕仁罪不可逭,當以戰犯起訴。1945年9月20日美國喬治亞州參議員羅素(Richard Russel)就要求參議院通過聯合決議案,將裕仁與東條英機同列為戰犯,加以審訊,各報廣為報導(Bergamini 1972: 145;Buckley 1982: 60)。麥克阿瑟在與裕仁面晤前,針對美國國內要求審判裕仁的高亢聲浪,於1945年9月21日對報界說:「(為降服日本而)保留天皇制,保全了無數的生命,節省了大量時間與金錢。」(Buckley 1982: 219) 明顯有為裕仁緩頰之意。但是,日本天皇及重臣們無從知悉美國當局與麥克阿瑟真正的想法,仍為天皇制可否存續而惴惴不安。面對整個國際形勢對天皇極為不利,
重臣們處心積慮要為天皇脫卸戰爭責任,確保天皇制。早在日本敗相已露,德國尚未投降之際,裕仁最倚重的政治顧問內大臣木戶幸一就籌謀停戰媾和以維持嚴重受 創的日本國脈於不墜。1944年1月6日,他寫道,我們隨侍左右翼贊天皇「仍得暗中續掌國家的實權」,「國家元氣既已耗損甚巨……當圖百年蓄積國力」,必須「避免盎格魯-撒克遜人消滅我們有色人種」。(Bergamini 1972: 62)這 些話充分表露了宮廷重臣的心跡,也是二戰末期日本統治階級中主和派的共通想法。裕仁接受了主和派這種忍一時之辱,謀百年再興的建議,才下了投降的決斷。故
當他們發現國際輿論大有皆曰天皇可殺之勢,便積極營造裕仁並非戰爭罪魁,且贊同還政於民,實行民主制的開明形象。裕仁先於1945年9月25日接受《紐約時報》記者採訪,撇清說,東條英機下令偷襲美國珍珠港,並非他授意。另又安排於9月27日主動親赴美國大使館拜謁麥克阿瑟。行前一日,裕仁與木戶幸一商議好,要以謙恭唯謹的極度低姿態會見麥克阿瑟,以博取同情。(Bergamini 1971: 146-47)
9月27日,裕仁抱著誠惶誠恐的負荊請罪心態至麥克阿瑟居住的戰前美國大使館謁見麥克阿瑟。據麥克阿瑟的助理軍事秘書包爾思(Faubion
Bowers) 回憶說:裕仁戰戰兢兢地進入館內,軍事秘書費樂斯准將與包爾思向他行軍禮,裕仁鞠躬回禮並與他們握手,包爾思隨即取下裕仁的頂帽,裕仁頓露驚恐神情,可以
想見裕仁懷有他大約會被褫奪所有權力的可怕不祥預感。麥克阿瑟見狀立刻大笑,聲如洪鐘地說:「非常,非常歡迎,先生!」並伸手握住裕仁的手,裕仁立時深深 彎腰鞠躬,彎度之大竟致頭部低於兩人緊握的手。禮畢,麥克阿瑟迅即摒除雙方屬下把裕仁帶進內室,僅有日方譯員奧村勝藏(外務省參事)陪同。(Dower 1999:293-95) 由於麥克阿瑟與裕仁約定彼此絕不外洩密談內容,兩人談話的實際詳情,一直未能完全確知,成為一樁聚訟紛紜的歷史公案。麥克阿瑟在《回憶錄》中描述他們會談
的情況說:「(裕仁)焦慮不安,數月來的憂懼之情溢於言表。……我遞給他一根美國香煙,他道謝接過,我注意到我為他點煙時,他的手瑟瑟發抖。我儘量讓他放 寬心情,但我知道他所受的屈辱之苦至深且钜。」麥克阿瑟本來擔心裕仁會力辯自己不該被列為戰犯,未料裕仁主動表示願一肩承擔戰爭責任,聽憑麥克阿瑟所代表
的盟國裁奪。(註8)其實麥克阿瑟強烈反對起訴裕仁,早已決定將裕仁剔除出戰犯名單,但裕仁對此並不知情。他見到裕仁勇於挑起可能遭到處死的罪責,深受震動,大增好感,目之為日本的君子之冠。(MacArthur 1964:288)裕仁見麥克阿瑟態度友善,並期許他好好襄助「盟總」的佔領統治,大為寬懷,前此的憂懼一掃而空,神情輕鬆愉悅地告別了麥克阿瑟。(Dower 1999:297;吉田裕2001〔1992〕:61)
這 次會面拍了張極具象徵意義的合照。矮小的裕仁身著燕尾大禮服,神情憔悴,兩眼無神,垂手肅立,高大魁梧的麥克阿瑟則穿著開領的軍便服,神采奕奕,目光炯
炯,腳踩閒適的三七步,兩手斜插胯上,兩人一偉岸,一卑瑣,形成強烈的對比,充分顯現了日本臣服於美國的形象。日本內務大臣見此照片極度有損天皇威嚴,指 示報社不准刊登,經盟軍總部干預,才收回成命,使這幅珍貴的歷史圖片得以廣發各報。(參見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61;Bergamini
1971:149)
麥 克亞瑟與裕仁此後又有十次晤談,兩人事實上形成了攻守同盟。麥克阿瑟力抗同盟國與美國國內輿論要求審判裕仁的強大壓力,想方設法免除裕仁的戰爭責任,並確
保天皇制,裕仁則對麥克阿瑟甚為恭順,曲意迎合美國的佔領政策,令麥克阿瑟頗為滿意。麥克阿瑟在《回憶錄》中盛讚裕仁說:「他幾乎比與我交談過的其他日本 人都更能深入掌握民主的概念。他在日本的精神再造上發揮了主要作用,佔領日本之得以成功,他的忠誠合作與影響功不可沒。」(MacArthur 1964:288)
麥克阿瑟決意排除阻力包庇天皇罪行,保留天皇制
美國國務院的日本派自1942年至1945年 二戰結束前,在討論處理日本投降後問題時,便認為天皇制是凝聚日本人心、穩定日本的關鍵,日本軍國主義的根源不在天皇制,天皇只是受到軍部的挾持、利用才
同意發動侵略戰爭;就美國利益而言,利用天皇及其政府協助戰後的日本佔領統治,可省掉美國的大量人力、物力,並減少美國人的犧牲,只要切斷天皇與軍方的關 係,消滅軍國主義者的勢力,解除日本軍備,否定天皇的神格,實行民主制,便可保留天皇制,以英國式的立憲君主制為美國利益服務。日本派的代表格魯於1945年初就主張利用天皇促使日本投降,並防止佔領後發生動亂和遊擊戰。日本派的看法深獲美國軍方的支持,共謀維護日本天皇制。(參見劉世龍 2003:349-61)
如前所述,1945年中期,麥克阿瑟與費樂斯便有了和華盛頓的國務院日本派大體一致的觀點。格魯也與麥克阿瑟保持通信聯繫,建議麥克阿瑟處理影響天皇制的問題時要慎之又慎。(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83)1945年8月8日,麥克阿瑟與費樂斯在馬尼拉擬訂了「黑名單行動」(Operation Blacklist ) 計畫,重點是:把裕仁與軍國主義者區別開來,並讓他成為沒有實權的立憲虛位君主,利用他大幅改造日本人民的精神思想。由於《波茨坦公告》要求嚴懲戰犯,而
保護天皇不使他的威信受損,對最大限度地運用既有的政府組織以牢牢控制日本人民至關緊要,力保裕仁為其脫罪就成了麥克阿瑟佔領當局的首要之務。因此,在麥克阿瑟奉命赴日履任之前,已有保護裕仁與天皇制的通盤構想。麥克阿瑟的佔領統治策略從一開始就這樣與日本統治階級護持「國體」的意圖不謀而合。(Bix 2000:545)而裕仁為博取同情在首次會面時表現的卑屈輸誠之舉,頗為奏效,使麥克阿瑟大生憐憫之情,更加堅定他免除裕仁罪責,保留天皇制以利佔領統治的意志。(參見小森陽一 2004〔2003〕:113-14;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36)
二戰後,盟國對德、日兩國的戰犯審判有很大的差異。1945年8月8日美、英、法、蘇四國簽訂《倫敦協定》,共同制定了懲處德國戰犯的規章。但東京的國際軍事法庭卻是單獨由盟軍統帥麥克阿瑟發佈審判的規章,盟國各自選派的法官和檢察官皆須由其正式任命。麥克阿瑟還具有最後裁定批准審判結果與減刑的大權。(栗屋憲太郎 1987[1984]:35)關於天皇的戰爭責任問題,在前述美國參議員羅素提案要求審判裕仁後,參謀長聯席會議於1945年10月16日秘令麥克阿瑟「立即著手搜集裕仁參與日本違反國際法及其責任的所有證據」,1945年10月22日國務院、陸軍、海軍三部協調會也作成SWNCC55-6號決議,要求麥克阿瑟秘密搜集證據,再將結論送交華盛頓。(Dower
1999:299;栗屋憲太郎 1987[1984]:133)11月30日參謀長聯席會議再發機密電報給麥克阿瑟說,天皇未被豁免以戰犯起訴,要他提供證據,以決定裕仁是否應受審判。(Kades 1989:230;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57)因此,裕仁的命運可謂就在麥克阿瑟的一念之間。
日本明治憲法明訂天皇「神聖不可侵犯」,握有軍隊的最高統帥權力,故日本的侵略戰爭如無天皇的授權是絕無可能發動的。正如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審判長澳大利亞籍的韋勃爵士(Sir William Flood Webb)所說:「在審判前,我認為天皇身為具有至高權力的君主,初步看來該為授權開戰負責。……呈上法庭的證據確定了我先前的看法,顯示天皇確實授權發動戰爭,因而必須為戰爭負責。」(Bergamini 1971:X)但麥克阿瑟卻不顧美國與同盟國的輿論,一意竭盡所能為裕仁洗刷罪責。〔註9〕
為裕仁脫罪一事,費樂斯是關鍵人物。前已述及,麥克阿瑟與費樂斯在馬尼拉即已根據「楔子」政策擬好對日本的戰後策略,要把戰爭責任完全歸咎於東條英機為首的軍國主義者,掩飾天皇的本來面目,將他喬裝打扮成不贊同侵略戰爭卻受到軍部挾持的愛好和平者。費樂斯甫於1945年8月30日隨麥克阿瑟至日本擔任軍事秘書不久,便積極展開保皇行動。他很快找到1920年代在日本的舊識河井道,通過河井道結交宮內高官關屋貞三郎,共同商議為天皇免除戰爭責任。(Bix 2000:542)更重要的是,他的表親格溫德琳‧哈羅德(Gwendolyn Harold)嫁給了日本外交官寺崎英成。畢業於美國布朗大學的寺崎英成,受過以頭山滿為首的日本右翼團體玄洋社的影響,在珍珠港事變前為日本駐美大使館一等秘書,主管情報部門,戰後被派至專與「盟總」聯繫的「中央聯絡局」。1946年1月24日,外相吉田茂要求他出任天皇的發言人,囑其戮力護衛天皇制,2月20日他受命為天皇與「盟總」的聯絡人,日後並擔任了五次裕仁與麥克阿瑟會談的翻譯。費樂斯與寺崎英成借著公私兩面的密切關係,在「盟總」與日本官方合謀為裕仁脫罪的計畫與行動上發揮了重大的作用(見下文)。(參見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137;Bix 1992:356-57;粟屋憲太郎 1987[1984]:142-47;吉田裕 2001〔1992〕:98-100)
在裕仁拜謁麥克阿瑟數日後,1945年10月1日,費樂斯呈送了安德森(John Anderson)少校有關裕仁戰爭責任的案情摘要給麥克阿瑟。這份報告說,天皇簽署宣戰詔書非出於自由意志,他不瞭解戰爭實情,還冒著生命危險拍板決定投降,結論是:「如果天皇能確證遭到足以違背其意願的欺騙、威脅或強迫,在民主的法庭他就不能被判有罪。」最後報告建議:「a. 為了有利於和平佔領與重建日本、防止革命與共產主義,應搜集所有顯示天皇在宣戰與其後的立場是受到欺騙、威脅或強迫的相關事實。b.如果這樣的事實足可確立經受得住合理懷疑的鄭重辯白,就該採取積極行動避免天皇被以戰犯起訴調查。」(Dower 1999:297-98;黑體為筆者所加)第二天,費樂斯又上了一份長篇報告,詳述何以迫切需要搜集為裕仁洗刷的“事實”證據:
「他們的天皇是民族現存的象徵,體現了祖先的美德。他是民族精神的化身,英明睿智,聖德無虧。效忠天皇乃天經地義。……
將天皇與平民或任何政府官員等同視之,是冒瀆天皇的想法。把天皇當成戰犯審判,不僅是褻瀆之舉,還剝奪了精神信仰的自由。
天皇身為主權國家的元首,依法定的權利,他有無可推卸的責任要在1941年11月8日發佈宣戰詔書。從最高層與最可靠的資料來看,可以確認戰爭並非由天皇本人發動。他親口說過,他並無意像東條那樣運用他的宣戰詔書。
任何國家的人民都有選擇自己的政府的固有權利,這是美國的基本觀念。若能給日本人這樣的機會,他們必會選擇天皇當國家的象徵元首。民眾尤其熱愛裕仁。他們覺得他親自發送禦音,讓他與他們前所未有地親近。他要求和平的詔書令他們滿心喜悅。他們知道他現在不再是個傀儡。他們認為他繼續在位並不是他們夠資格享有的自由政府的障礙。
我 們實行兵不血刃的入侵,要求了天皇的協助。七百萬士兵奉他的命令放下武器,快速解甲復員。因他的作為,得以避免無數美國人的犧牲,逺早於預計的時程結束了
戰爭。因此在善加利用天皇後,為戰爭罪行而審判他,對日本人來說,就是背信棄義。再者,日本人認為,《波茨坦公告》所提的無條件投降意即保存包括天皇在內 的國家結構不變。
若把天皇當成戰犯審判會造成日本政府垮臺,民眾勢必蜂起反抗。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們會無怨無悔地忍受任何其他屈辱。雖然他們已被解除武裝,還是會有騷亂與流血。這樣一來,就得派遣大量逺征軍與成千上萬的公務官員至日。佔領期勢必延長,我們會失去日本人心。
要維持美國的長期利益就得根據相互尊重、信任、理解與東方人親善。不讓日本常懷恨意,對我國終究是至關重要的。」(引自Dower 1999:298-99;黑體為筆者所加)
上面引述的兩份文件的意見,事實上成了麥克阿瑟處理裕仁與天皇制的主要依據。1946年1月21日澳大利亞政府正式要求起訴裕仁天皇。四天後(1月25日),麥克阿瑟即依據費樂斯與格魯的觀點,發機密電報給陸軍參謀長艾森豪威爾(D. D. Eisenhower) 稱,查無裕仁有罪的證據,並極言不能起訴裕仁為戰犯的理由說:「天皇是日本國民統一的象徵,破壞這個象徵將瓦解日本國家」,如果審判天皇,會引起日本人民的
憤怒與憎惡,採取地下反抗活動與游擊戰來製造混亂,而「共產主義的組織活動將會在分崩離析的民眾中間出現」,對付這樣的局面,「至少要有上百萬軍隊和數 十萬的行政官員,並且必須建立戰時的後勤體制」。(引自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82)〔註10〕很明顯,防止共產革命與用最小的成本有效控制日本,是麥克阿瑟力保裕仁與天皇制的根本意圖。麥克阿瑟這封正式表態的電報對華盛頓的決策者產生重大的影響,不久就採取豁免裕仁罪責的行動(見下文)。
費樂斯與日本保皇派從佔領之初就密切共謀製造事證,來證明裕仁本力主和平但受到東條為首的軍國主義者欺瞞、脅迫,以為裕仁脫罪,避免裕仁在國際軍事法庭受審。費樂斯為搜集可證明裕仁不需負戰爭責任的證據,自1945年9月22日至1946年3月6日在東京的巢鴨監獄訊問了約四十名的重要戰犯(Bix 2000:586)。大約在1947年10月26日(即在前述美國三部協調會〔SWNCC〕 秘令麥克阿瑟搜集有關裕仁戰爭責任的材料後不久),費樂斯告訴原口初太郎中將,天皇對攻擊珍珠港的責任是美方「最重要而關鍵」的問題,麥克阿瑟和他都很關
心天皇的安危,兩人正設法解決這個問題,不讓天皇遭到麻煩。原口把費樂斯的話轉告了當時的內閣書記官長次田大三郎。鑒於美國輿論強烈要求審判天皇,蘇聯亦 持此議,麥克阿瑟並不易遂行其意,原口說「我們必須準備好全面保衛天皇」。次田認為,要擺脫天皇的戰爭責任,最適當的解釋就是自明治天皇以來,天皇從未否
決政府與統帥部的奏議,天皇只有在終戰前內閣與統帥部意見分歧、相持不下時,應首相之請,才首次直接表達自己的意志,裁斷政務。(Bix
1991:18)次田的說法事實上是自裕仁以下日本官方的標準遁辭。
麥克阿瑟不但不願讓裕仁被起訴為戰犯,為了把裕仁的利用價值發揮到極致,他還力求保護裕仁在日本人心中的威嚴,並避免裕仁發言不慎,落人把柄,刻意阻止國際
法庭傳訊裕仁出庭作證,甚至不准國際法庭的檢察官直接向裕仁問訊取證,築起了護衛裕仁的銅牆鐵壁,充當了日本保皇派的最好盟友。(Bix
1992:317;吉田裕 2001〔1992〕:110-11)
於是麥克阿瑟的盟軍總部與日本保皇派合謀,多管齊下,實行了周密的保皇計畫:
一、「盟總」要日本政府與戰犯統一口徑,不讓天皇牽連到戰爭責任。
日本政府為了替天皇脫罪,制定了日本戰犯的最高辯護方針,要求:一、絕不能讓天皇承擔責任;二、為國家辯護;三、在前兩項範圍內極力為個人辯護。根據麥克阿瑟與費樂斯的建議,幣原喜重郎內閣並於1945年11月5日通過《關於戰爭責任事宜》的決策。在關於天皇的部份,為天皇開脫說,天皇始終主張用外交談判解決美日爭端,對統帥部與政府的開戰決定及作戰計畫的執行,天皇依憲法實施的慣例,不能駁回。天皇在攻擊珍珠港之前,只聽取過初期的作戰綱要,並不知實施細則。(栗屋憲太郎 1987[1984]:95,138;小森陽一 2003〔2004〕:120-21)日本官方與民間各界的保皇派(包括天皇的近臣松平康昌),也在1946年1月3日至5日集會商議針對國際軍事審判的保皇對策,會中決議,日籍辯護律師對凡有利於被告但不利天皇的證據皆不予採用。(Bix 2000:588-89;Bergamini
1971:174)
1946年初,「盟總」民政局長惠特尼(Courtney Whitney)少將告訴天皇的重臣米內光政海軍大將,麥克阿瑟和杜魯門總統「要讓天皇免責以保護“國體”」,但美國有相當大的力量反對這麼做,東條的供詞至關重要,他可或者以鼓勵天皇反對者的方式回答美國的審問者,或者可以幫忙控制局勢。(Bix 2000:586)
1946年3月6日, 費樂斯召來米內光政告以天皇是佔領當局「最好的盟友」,「只要佔領存在一天,天皇制就能繼續」,一些同盟國要求以戰犯懲處天皇,特別是蘇聯企圖把全世界共
產主義化,視天皇制與麥克阿瑟為重大障礙,故強烈主張審判天皇,要對抗這種形勢,若日方能向美方證明天皇完全無辜,那是最方便的辦法。費樂斯說,即將開庭 的東京審判是這麼做的大好機會,特別是東條在受審時得挑起所有責任,換言之,要東條在法庭上這麼說:「在開戰前的御前會議上,我已決定,即使天皇反對與美
國作戰,也要強行推動戰爭。」米內當即表示完全同意,並遵照費樂斯的指示,告知在巢鴨戰犯監獄的東條絕不可牽連到天皇,其他在押的百名左右甲級戰爭嫌犯也 都立誓不累及天皇。正如美國日本史學者道爾(John Dower)所言,以東條為首的甲級戰犯被明白要求在法庭而不是在戰場上效死保衛他們的君主。美日雙方就這樣合力把日本攻擊珍珠港的罪責歸到東條頭上。(Dower 1999:323-25;
Bix 2000:584-85;小森陽一 2003〔2004〕:188-89;吉田裕
2001〔1992〕:85-87)
二、日本宮廷與「盟總」合作泡製天皇的自白
裕仁與保皇派唯恐即將在1946年5月3日開庭的東京國際法庭會起訴或傳訊裕仁,追究裕仁在美日戰爭決策過程中的作用,麥克阿瑟也想避免讓裕仁出庭應訊,於是便由「盟總」提出要裕仁回答的重要問題,交寺崎英成轉達。自1946年3月18日至4月8日, 由副侍從長木下道雄、宮內大臣松平慶民、宮內省宗秩寮總裁松平康昌、宮內省內記部長稻田週一、寺崎英成等組成的“五人會”根據「盟總」的問題提問,裕仁分
五次費時八小時,口述答覆了戰爭決策的有關問題,記錄最後經寺崎英成摘要譯為英文交給費樂斯。松平康昌也根據天皇的自白,遞交一份《天皇陛下與終戰》的報 告給「盟總」「反情報局」(G-2)局長威洛比(Charles A. Willoughby)少將。製作這份《天皇獨白錄》的政治意圖是讓裕仁免於東京法庭的審判,並提供美方可用來指控日本戰犯的材料,內容重在說明裕仁無法防止日美開戰,解釋他何以只有在內閣爭議不決下,才能乾綱獨斷(停戰),而對侵略中國的責任則避而不談。(參見Dower 1999:326;Bix
2000:589-92;Bix 1992: 357-59;小森陽一 2003〔2004〕:190-92;吉田裕 2001〔1992〕:147-52;陳鵬仁譯 1991)
值得一提的是,在3月20日裕仁進行第二次口述前,費樂斯邀請寺崎英成全家共進晚餐。席間費樂斯透露了前述1月25日麥 克亞瑟發給陸軍參謀長艾森豪威爾機密電報的內容,明告寺崎英成麥克阿瑟向華盛頓表示極力反對起訴天皇的立場。寺崎英成聞訊後,當即在隨後的口述會正式開始
前報告了天皇與「五人會」成員這個情報。他們認為,起訴或可無虞,但考慮到天皇仍可能被傳為證人,對付法庭的口述工作還是不能停頓。(Dower 1999:324;Bix
2000:590)然而,裕仁在為自己辯解的過程中,無意中卻確證了他知悉日本侵略戰爭的詳情也參與了決策,完全不是日本官方所宣稱的是個反對軍國主義的愛好和平者,也不是個無所作為的虛位立憲君主。(Bix 1992:360)這極不利於「盟總」想將裕仁與戰爭責任徹底脫鉤的謀略,因此這份《天皇獨白錄》最後只在「盟總」高層傳閱後,即遭封鎖,並未交給國際軍事檢察局與法庭。(Dower 1999:326,605註19;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56)直到裕仁過世後,這份唯一由裕仁親口講述的歷史材料才被寺崎英成的外孫在其遺物中發現,於1990年末在日本出版,重現人世。
三、麥克阿瑟授意國際軍事檢察局不追查裕仁的責任並隱蔽相關罪證
從至今找到的美國官方文件,都看不到麥克阿瑟與其僚屬調查過天皇的戰爭罪責,他們認真研究的是找出保護裕仁不受戰犯審判的法子。(Bix 2000:567)1945年12月8日,麥克阿瑟任命杜魯門選派的基南(Joseph Berry Keenan)為「盟總」所屬的國際檢察局局長,明告基南不可起訴裕仁,並要求國際檢察局配合保皇的行動計畫。基南便告訴國際檢察局人員不能調查天皇,如若不從,「大可立刻打道回府」。(Dower 1999:326)基南本人為取得有利於裕仁的證據,更與日本宮廷合謀,由宮內批准,讓曾在侵華戰爭中製造綏遠事件、後來任陸軍省兵務局長的退役少將田中隆吉充當國際檢察局的主要證人,提供大量日本侵略戰爭的內情,並編造袒護裕仁的證詞,田中因而成了協助基南遂行保皇策略的得力助手。(Bergamini 1971:174-76;栗屋憲太郎 1987[1984]:148-57;吉田裕 2001〔1992〕:103-7)
在整個取證過程,「盟總」與國際檢察局從未仔細、公正地分析文件證據,認真調查天皇在推動侵略戰爭上發生的政治、軍事與思想的作用,刻意忽略會牽累天皇的 可用材料。重要資料如內大臣木戶幸一的日記,可能不利於天皇的部份在譯成英文供法庭參考前,就給刪除了。木戶幸一長達約八百頁的口供也因唯恐會有無意間累
及天皇之處,檢方全未引用。認真訊問日本高官有關天皇的事也是禁忌,近衛文麿在畏罪自殺前告訴一位數次來訪的「盟總」將軍說天皇是主要戰犯,這位將軍便把近衛說成是個為了自保連主子也準備出賣的卑鄙小人。在麥克阿瑟的「盟總」全力支持下,檢方事實上充當了天皇的辯護團。(Dower 1999:325-26,605註18)
四、裕仁應「盟總」的要求,提供戰時負重責的高官的名單與材料
國際檢察局為掌握日本戰時軍政高層的內情,以為起訴戰犯之資,要求裕仁提供資料。1946年2月18日,寺崎英成經裕仁批准,把45位戰時支持德、意、日軸心協約的外交高官與軍部要角的名單,交給他在美國的舊識、二戰期間任職於聯邦調查局(FBI)的國際檢察局調查組組長摩根(Roy Morgan),並傳譯裕仁答覆國際檢察局所提的問題。摩根在寫給基南的報告中說,「他(寺崎英成)給了有關許多關鍵被告的重要資料,極有利於用來訊問他們。從寺崎英成得來的資料,將發給負責訊問寺崎英成的情報提到的這些被告的律師們。」松平康昌也積極協助國際檢察局的調查,於1946年5月20日提供許多甲級戰犯的相關資料。因此,日本戰爭嫌犯的名單及其關鍵材料事實上是由裕仁與近臣提供給「盟總」的,裕仁為求脫罪,亦不惜出賣部屬。(Bix 1992:322;栗屋憲太郎
1987[1984]:143-46;吉田裕 2001〔1992〕:99-103;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59)
在麥克阿瑟與日本保皇派的密切合作下,保皇計畫果然成功了。1946年4月29日,國際檢察局公佈遭起訴的甲級戰犯名單,裕仁不在其列。1946年6月17日,美國國務院、陸軍、海軍三部協調會發出免除天皇戰犯嫌疑的SWNCC-55/7文件,第二天,基南便在華盛頓召開記者會,宣稱裕仁不是戰犯,只是個傀儡,是個用來欺騙日本人民的幌子,因此不會受審。(Bix 2000:765 註.19;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58)至此裕仁正式躲過了戰爭罪責。
裕仁本人與日本政府在戰敗後都為推卸戰爭責任,而反過來利用二戰期間被批判為「不敬」、有違國體而遭到禁制的「天皇機關論」,把天皇說成是依靠政府輔弼施政、沒有實權的立憲君主,這當然是與事實相背的卸責之辭。(參見信夫清三郎 1988[1984]:438-440;家永三郎2006〔1985〕:194-9)正如國際軍事法庭審判長韋勃1948年9月17日在發給其他承審法官看的第二份判決書草稿所說:「所謂天皇不得不根據(閣僚與軍部)的奏議行事的提法,完全與證據不符。他不是個權力受限的君主,如果他按呈奏裁可,那是因為他認為奏議可行。他的責任並不因此而稍減。」(Bergamini 1971:181)韋勃在此直指天皇對戰爭責無旁貸,目的不是要追究天皇的罪責,而是要求對東條英機等甲級戰犯從輕發落。早在二戰結束前的1945年初,澳大利亞政府詢問韋勃對日本天皇的處置意見時,韋勃就表示,天皇是戰爭的主犯,但是否將天皇定罪該由政治與外交的最高層級來決定。(Bergamini 1971:177)1946年1月底,美、英開始對中國、澳大利亞、荷蘭等要求起訴天皇的盟國施壓,希望免究天皇的戰爭責任。(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58)故韋勃在法庭辯論終結後,認為美、英當局既已依政治考慮,豁免了身為主犯的裕仁的罪責,那麼因忠於裕仁而成為戰犯的東條英機等從犯,就理不應判處死罪,效懲治拿破崙之例,流放荒島即可。(Bergamini 1971:181-2)但是美國當局與麥克阿瑟下定決心要拿東條英機等人做裕仁的替罪羊,否則無以杜美國國內與國際輿論的悠悠之口,加以東條等人確也滿手血腥、惡貫滿盈,難辭其咎,韋勃的意見遂未被遠東委員會11國的多數法官贊同。28名甲級戰犯中(松岡洋右、永野修身未及判刑即病死獄中,大川周明因梅毒病發,精神失常而未處刑),東條英機等7人還是被判處絞刑,另有16名判處無期徒刑,1名20年,1名7年徒刑。
美、日雙方合謀的保皇計畫,險些因東條英機的一句供詞而功虧一簣。東條懷有狂熱的軍國主義思想,1941年任首相,是下令偷襲珍珠港的主導者。1945年8月30日美軍佔領日本,9月11日憲兵便至住宅逮捕東條,他以手槍自殺未遂。裕仁天皇在前述的《紐約時報》訪問中為脫卸責任也誣指東條違旨偷襲珍珠港,造成美國對日宣戰,這使東條備受訾議,成了眾矢之的。他羈押受審期間,家中陷於困境,兄弟竟因盜米被捕。遠東國際法庭自1947年12月22日始提審東條,在數次審訊答辯中,東條雖依照米內光政等日本保皇派傳達的要求,一肩扛起戰爭責任,一再替裕仁開脫,謂裕仁愛好和平,宣戰的決定與裕仁無關,但在1947年12月31日的辯論庭上東條卻漏了口風。為內大臣木戶幸一辯護的美籍律師詢問東條,木戶可曾有過違背天皇和平意願的建議或行為時,東條供稱:「就我所知,沒有一個日本臣民能違背天皇的意旨,特別是日本政府的高級官員尤其不能抗旨。」
這一語無異坐實了裕仁是日本對美開戰的元兇。基南聞言大驚,立刻派田中隆吉至巢鴨戰犯監獄要求東條翻供,東條拒絕。最後由松平康昌與同僚商討對策,呈報裕 仁批准,給關在東條相鄰牢房的木戶捎去信息,要他勸服東條。木戶利用放封在院中一起散步的機會,費了兩天工夫苦勸東條以大局為重,並承諾日本政府會照顧改
善他家中的境遇,東條始同意翻供。1948年1月6日,東條在最後的答辯庭接受基南詰問時違心地改口說,天皇始終希望和平解決美日爭端,是在他極力陳奏下才迫使天皇違背初衷,同意開戰。就此補上了天皇無責論在國際軍事法庭上的一大罅漏,為裕仁最後一次效了犬馬之勞。東條於1948年11月12日被判處絞刑,聞判後賦絕命詩一首,簡短而幽怨:「櫻花瓣啊──悄悄而哀愁地落下來了。」(參見Bergamini 1971:179-180;Bix 2000:604-5;Harries
1987:127;吉田裕 2001〔1992〕:106-77;曹群主編
2007:328-42,388)
從東京國際軍事法庭的起訴與審判過程,可以明白東京審判並不是個公正的審判,也不是一些反對東京審判者所指責的僅為勝利者對戰敗者的報復。正如日本歷史學者吉田裕、東野真所言,東京審判是個美日合謀的政治審判。在起訴前,裕仁與近臣便在幕後協助選擇與影響戰犯的名單,宮廷侍臣與外務省官員指示巢鴨監獄的甲級戰爭嫌犯如何招供,宮廷還招待「盟總」高官、基南與許多控辯兩方的律師饗宴、遊獵,培養良好關係,(Bix 2000: 613;Dower
1999:300-1)最終按照麥克阿瑟與日本保皇派編好的劇碼演完了東京審判這場大戲。二戰中主張與美、英協調而不對抗的所謂“溫和派”政客與官僚,在戰敗後,與美方密切合作,通過保皇的計畫與行動,把戰爭罪責全推到軍部的強硬主戰派頭上,藉由東京大審,徹底整肅打垮了政敵,以裕仁為首,匍伏在美國腳下,執掌日本政權,主導了戰後的政局,這就是纐纈教授在書中所說的:「由
於天皇制度被保留,使得那些以構成天皇制度的宮中部門、重臣集團為核心的保守勢力事實上被保留了下來。被保留下來的天皇制度同時也起到了將戰前的保守政治 家以及官僚階層帶進戰後體制中的作用,並且戰前保守勢力政治性地親自利用天皇的權力,藉所謂“聖斷”之名義,在戰敗前夕從陸軍主戰派的手中奪回了政治的主
導權,從而也就掌握了戰後保守政治的主導權。」(頁4)
否定天皇的神格,製造裕仁的民主形象
前已述及,格魯與史汀生原來在《波茨坦公告》草案中就寫入了只要日本能保證不再有發展軍國主義的侵略意圖便可保留由裕仁領導的立憲君主制。這個在正式發
表時被刪除的投降條件,此時成了麥克阿瑟處置裕仁與天皇制的方針。他一方面包庇裕仁的戰爭罪行,使裕仁逃脫審判的究責,另一方面則籌謀把日本憲法修改為虛 君立憲制,徹底廢除天皇的權勢,同時取消日本的戰爭權利,以化解同盟國對日本軍國主義復起的深重疑慮,並確保美國對日本的控制。
麥克阿瑟的第一步驟是把天皇從天上貶回凡塵。日本在1930年 代法西斯主義日益高漲,官方與民間的法西斯主義集團為了形成舉國一致的戰爭體制,開始進行以天皇主權論為核心的「國體明徴」運動。他們以「神道」為國教,
把身為「神道」大祭司的天皇吹捧成天神化身的「現人神」,大肆宣傳日本是由具有天照大神血統的天皇家族繁衍綿延而成,遠遠優越於世界其他民族,天皇是日本 民族至高無上的君父,日本的主權歸於天皇,天皇制乃日本的國體,崇拜、服從天皇是國民的義務,民盡皇民,軍皆皇軍。當時的憲法權威東京大學教授、貴族院議
員美濃部達吉根據國家法人學說,主張日本主權屬於國家,天皇只是行使統治權的最高機關(簡稱「天皇機關論」),本為1920年代大正天皇時期的顯學,是日本議會政治的理論基礎。但民間的法西斯主義集團、議員、軍方於1935年聯手大肆抨擊「天皇機關說」違背基於神權的「天皇主權論」,乃「違反國體」。政府先是查禁美濃部達吉的憲法著作,繼而發表「國體明徴」聲明,指斥天皇機關說「違反神聖國體,乖離國體本義」。自此凡是違反國體的思想都被貼上「赤化」的標籤。(參見近代日本思想史研究會 1992[1959]:109-18) 日本的法西斯主義者外以「八紘一宇」,內以「國體明徴」的口號展開如火如荼的宣傳鼓動,舉國民眾受此天皇神權論的毒害,不少人抱著為天皇誓死效忠的皇民思
想,愚昧地被驅向所謂「聖戰」的侵略戰爭,粉身碎骨在所不辭,終於釀成亞太地區與日本本國深重的浩劫。顯然,要把猶有濃厚封建氣息的日本改造成美英式的資 本主義民主國家,就必須從意識形態上破除這種封建迷信的神權君主論。
1945年12月15日,「盟總」先發出指令,廢除國教──「國家神道」,不准日本政府再支持、宣傳、控制神道教,打破過去「政教合一」的政策,以免日本政府再利用神道迷信鼓吹效忠天皇、宣傳軍國主義與極端民族主義,蠱惑民眾投入侵略戰爭。(SCAP government section 1970〔1949〕:467-69)在二戰中,美國與許多同盟國不僅把裕仁等同於可恨的日本軍隊,也視之為類如法西斯主義的「神道」教的化身。(Bix 1992:319)要把裕仁改造成「和平」、「民主」的形象,以免遭到戰犯審判並保住天皇制,就必須要裕仁親自打破神格的迷信,表現支持日本民主化的態度。上述指令頒佈後,「盟總」與日本宮廷皆有意朝此邁進,以解同盟國的疑慮。稍早之前,「盟總」「民間信息與教育局」(Civil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 Section)官員韓德森(Harold Henderson)便構想了一份要天皇自己否定神格的宣言草案。12月末,經麥克阿瑟同意,送交日方審議。裕仁與宮廷近臣、內閣要員密集討論了這份草案,幾經增刪修改後始定稿。麥克阿瑟與裕仁分別審閱了英日文版本,由裕仁於1946年1月1日以元旦詔書發表。這份原名《振興國運》的詔書,後以《人間宣言》著稱。(參見Bergamini 1971:163-64;Dower 1999:309-12;Bix
1992:319-20)當時盟國與媒體最注意的是這段否定天皇神格與日本民族優越感的話 :「朕與爾等國民間之紐帶,始終唯君民互信、君愛民敬是賴,非依純屬無稽之傳說與神話,亦絕不繫於天皇為現人神及日本民族優於其他民族從而命定統治世界之妄念。」(SCAP government section v.2 1970〔1949〕:470, 此處譯文參照了日文版本,黑體為筆者所加)詔書發表後,麥克阿瑟為他與裕仁合演的雙簧戲公開讚揚說:「天皇的新年詔書令我欣喜非常。他發表這份詔書發揮了
領導人民民主化的作用,他明確地表示了未來要沿著自由的路線前進的立場。他的行動表現了正確的理念無可抵擋的影響力,正確的理念是遏阻不了的。」(SCAP government section v.2 1970〔1949〕:471)(註11)
麥克阿瑟與裕仁藉《人間宣言》塑造裕仁民主形象的策略,收效甚宏。盟國與國際媒體頗有好評,當天的美國《紐約時報》社論稱頌裕仁已「使自己躋身日本歷史的偉大改革者之列」。(Dower 1999:317)其實,這些都是不瞭解日本的歷史與思想,致為裕仁及保皇派所蔽的溢美之辭。
「盟總」的底案經過裕仁與其副侍從長木下道雄的修改,事實上已大失原旨。重大的修改有兩處,一是裕仁在12月24日閱過「盟總」底稿的日譯本後,便要求加入明治天皇於1868年3月14日發佈的《五條誓文》;二是「盟總」底稿中否定天皇神格的說法原是「朕與國民間之紐帶……絕不依賴日本人為神之後裔……的錯誤觀念」,麥克阿瑟把「日本人」一詞改成「天皇」,12月29日,木下道雄認為,說日本人非神之後裔猶可,否認天皇是神之後裔則斷不能容,故改成「以天皇為現人神」係錯誤觀念的提法,裕仁也反對他並非神之後裔的說法,贊同木下的修改。(小森陽一 2004〔2003〕:144-45,149-151;Bix 1992:320-21
;Dower 1999:313-16)。於是在定稿中的詔書起首即有這《五條誓文》:
“一、廣興會議,萬事決於公論;
一、 上下一心,盛行經綸;
一、官武一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毋使人心倦怠;
一、破除舊來之陋習,一本天地之公道;
一、求知識於世界,大振皇國之基礎。”
加入這《五 條誓文》的問題是:第一、這《五條誓文》是明治天皇對日本民族神話的始祖(亦即天皇祖宗)天照大神所發的誓詞,其內涵的精神是君權神授,與主權在民的民主
原則完全背道而馳;第二、這《五條誓文》是擁立天皇的薩摩、長州、土佐、肥前等藩閥為了徹底打垮幕府勢力奪取壟斷朝政的大權而擬定的。誓文發佈不久,就實 行削奪地方諸侯權力的「版籍奉還」、「廢藩置縣」政策,完成高度中央集權的藩閥專制統治。故《五條誓文》根本不具絲毫民主精神。(小森陽一 2004〔2003〕:145-49)負責英譯《人間宣言》的首相幣原喜重郎故意把「萬事決於公論」譯成看似符合民主的「政府一切舉措皆依公意」(all measures of government decided in accordance with public opinion),把「大振皇國之基礎」譯為看似關注人民生計的「促進帝國福址」(promoting the welfare of the Empire),讓不諳日文的西方人誤以為《五條誓文》與民主相容,達到了誤導國際視聽,改變對裕仁印象的目的。
裕仁在《人間宣言》中,表面上否定了自己是「現人神」,卻固持住「現人神」論的根據──天照大神後裔的神話,去其末而保其本,這就如美國學者道爾所說,裕仁只從天上下降到半空。三十一年後,裕仁在1977年8月23日的記者會上吐露了真心話,他說,發表《人間宣言》的主要目的是重申《五條誓文》,否定神格不過是次要之事,他實行民主制,不是因為主權在民,而是「因為(民主)乃明治天皇之所欲」。(Dower 1999:314;Bix
2000:562)這些話道出了裕仁根深蒂固的保守反動思想。藉著添加《五條誓文》與不願承認不是天照大神的後裔,裕仁維繫了天皇制國體萬世一系的神話,大大妨礙了日本的徹底民主化。美國學者畢克斯(Herbert Bix)一語說破了《人間宣言》的本質:「《人間宣言》遠非麥克阿瑟所說的進步、解放的文告,而只是裕仁與其謀臣再一次限制而非領導他的人民民主化的企圖,這是他成年後一直在幹的勾當。」(Bix 2000:562)
麥克阿瑟僭越職權,強勢指導修改日本憲法
在 為裕仁披上否定神格的民主化外衣後,麥克阿瑟接著便僭越職權,越俎代庖,搶在「遠東委員會」之前,主導了日本憲法的修訂。前已述及,「遠東委員會」本應為
盟國佔領日本的決策機構,日本憲法的修訂更被規定須由「遠東委員會」定案。麥克阿瑟對華盛頓同意盟國的要求,設置「遠東委員會」淩駕其控制日本的權威,一 直心懷不滿,視「遠東委員會」與「對日理事會」為蘇聯用來妨礙美國控制日本的機構,故一貫採取敷衍、抵制的態度。(見MacArthur 1964:291-293)1946年1月17日,「遠東委員會」的前身「遠東諮詢委員會」在東京與「盟總」民政局官員開會時,菲律賓代表康飛瑟(Tomas Confesor)詢及「盟總」是否在研究修改日本憲法,「盟總」民政局公共行政課長蓋迪斯(Charles L.Kades)答以「關於日本憲法結構的根本改變這樣的長期問題屬貴委員會的職權」。一星期後,民政局長惠特尼要蓋迪斯準備一份研究麥克阿瑟身為最高統帥在修憲上有多大權責的報告。(Kades 1989:221)1月30日,麥克阿瑟與「遠東諮詢委員會」成員會面時說,莫斯科外長會議決定成立「遠東委員會」後,修憲即不屬他的權責,他不會參與,「盟總」也未從事修憲工作(井上清 1972〔1966〕:66;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75)〔註12〕 並對修憲問題說了一番很冠冕堂皇的話。他說,他希望日本憲法不論怎麼修改,必須讓日本人把產生的文件看作是日本的產品,只有這樣修出來的憲法才能永續長
存,他深信,一部用刺刀強加在日本人頭上的憲法,寫得再好,也只能靠刺刀來維繫,一旦武力撤出,日本人得以作主,就會丟棄那部憲法。(Kades 1989:218)蓋迪斯說,由此顯見麥克阿瑟認為,他不應指令憲法的具體改革,而當由日本人主動完成修憲。「遠東諮詢委員會」的代表離開東京不久,惠特尼便於2月1日將 民政局寫好的報告呈給麥克阿瑟,其結論是麥克阿瑟有「無限制的權威採取你認為適當的作為去造成日本憲法結構的改變,──對你的作為唯一可能的限制便是廢
黜天皇,此事你必須得與參謀長聯席會議商討」。惠特尼還提到,萬一未來「遠東委員會」發出處理憲法改革的政策決定,若「對日理事會」反對麥克阿瑟的指令, 他的決定就不能算數。當時離「遠東委員會」預定成立的2月26日只有三個多星期,惠特尼對麥克阿瑟獻策說,「遠東委員會」只能反對你下強制性指令所修訂的憲法案,若是以日本政府的名義呈送憲法修訂案由你批准實施,「遠東委員會」便無從否決。因此,若要避開盟國的干涉,貫徹主導修憲的意志,事不宜遲,必須快快行動。(Kades 1989:221;Harries
1987:90-91;Jones 1955:329-30)
實則1945年9月麥克阿瑟在佔領日本不久便告訴當時的日本首相東久邇宮親王,他把修憲視為「第一要務」。10月4日他指示東久邇內閣的國務相近衛文麿要依自由主義原則修憲。10月11日麥克阿瑟對繼東久邇宮之後組閣的幣原喜重郎表示:依據《波茨坦公告》,日本傳統的社會秩序要加以導正,這無疑就得使憲法自由化。(Kades 1989:218-9;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65,868)但幣原10月27日 成立由松本烝治國務相領導的憲修問題調查會,所研擬的修憲草案卻極為保守,仍妄想讓天皇繼續掌握行政、軍事的統治大權,只酌增擴大議會的權責,實際上
是換湯不換藥地保留了明治憲法的基本框架,與麥克阿瑟的要求相去甚遠。蘇聯對美國獨佔日本控制權本極不滿,見麥克阿瑟的佔領政策對天皇與保守勢力多所優 容,頻頻抨擊麥克阿瑟,形成對麥克阿瑟不利的國際輿論。(MacArthur 1964:292)「遠東諮詢委員會」中澳大利亞、荷蘭、菲律賓等國與即將進入「遠東委員會」的蘇聯都主張審判裕仁,廢除天皇制,訂立共和憲法,這與麥克阿瑟的意圖直接衝突。1946年2月1日,日本《每日新聞》刊出松本委員會的修憲草案,麥克阿瑟認為日方所提的方案過於保守,擔心會遭「遠東委員會」(主要是蘇聯)否決,代以共和憲法,天皇制終將不保。麥克阿瑟見日本政府無心真正走向虛君立憲制,對修憲只圖敷衍了事,為了阻絕美國國內輿論的訾議與其他同盟國的干預,以順利實現在保留天皇制下改造日本為議會民主國家,便御駕親征直接主導日本憲法的修訂,於1946年2月3日指示三項修憲原則:一、
天皇為國家元首,皇位世襲。天皇依照憲法行使責任與權力,並按憲法規定,對人民的基本意志負責。二、廢除國家的戰爭權利。日本放棄以戰爭為解決爭端的 手段,即使維護自身的安全也不訴諸戰爭。日本依靠現在令全世界激昂鼓舞的崇高理想自衛。日本不准許再有陸、海、空軍,也絕不給日本部隊交戰權。三、日本的
封建體制須終止。除了皇室,貴族的權利應及身而止,不得傳承。從現在起,不得再以貴族身份在中央與地方市政擁有統治權力。預算仿照英國制度編列(Kades 1989:223-24)他命令「盟總」民政局根據這三項原則在2月12日前完成憲法草案,再設法使日本政府的相關要員接受,目的是趕在「遠東委員會」開始討論日本修憲案之前讓修憲之木成舟,並於4月的日本大選前公佈,交付日本選民公決,形成類如公民投票的效果,防止「遠東委員會」否決修憲案。(Kades 1989:233)麥克阿瑟這樣便可隱身幕後,一手操縱修憲,再聲稱新憲系由日本政府主動提出,並由人民的自由意志同意,符合《波茨坦公告》的規定,讓「遠東委員會」即使想否決修憲案也師出無名。
惠特尼受命後隨即於2月3日成立由蓋迪斯等三人組成的指導委員會,下轄8個小組,負責起草憲法草案。惠特尼在當天的民政局內部會議交付任務時說,他料想日本政府的憲法草案會有很濃厚的右翼保守色彩,但他想勸服外務大臣與相關官員,要保住天皇與他們本身殘存的權力,唯一的可能便是接受並通過一部強行果決向左轉的憲法。他又說,若說服的方法行不通,麥克阿瑟將軍授權給他,不僅可威脅要用強制力,還可直接行使強制力。(高柳賢三
等編著V.1 1972:102,104;黑體為筆者所加)惠特尼率民政局官員快馬加鞭於2月12日完成草案並經麥克阿瑟批准,13日 便與日方的外相吉田茂、國務相松本烝治等人在吉田茂家中討論憲法草案。惠特尼開門見山便表示最高統帥完全不能接受日方草案,單刀直入地說,同盟國要看到日
本的統治結構沿著民主路線有大幅度的自由化改造,才會認為差可證明日本已由戰爭與挫敗中汲取教訓,準備以維護和平的國際社會成員行事,但松本所擬的草案與 這差距甚遠,因此最高統帥備好一份他的修憲基本原則的詳細說明,就是現在交給日本政府的憲法草案。惠特尼建議日方充份加以考慮,用來做為重新修訂憲法的指
標。語畢,松本悶氣不敢吭聲,吉田則面露驚駭憂惶之色,半响全說不出話來,惠特尼打破沉默要他們先看看草案再說,美方人員便出房欣賞庭院的美景。(Whitney 1956:250-1;另參見高柳賢三 等編著V.1 1972:322)吉田一見草案第一條便是「天皇作為國家的象徵」,大出意外,極為錯愕。(原彬久 2007[2005]:109)半小時後,惠特尼等人回房。松本烝治告以美方草案與日方大相徑庭,必須回稟首相才能表達意見。惠特尼便語帶威脅地說:「最高統帥一直在堅持保護你們的天皇,頂住日本外部要調查天皇戰爭罪行的日益增強的壓力。他至今仍在保護天皇,因為他認為這合乎正義公道,而且會盡其所能地持續不輟。但,諸位先生,最高統帥不是萬能的。不過他認為,接受這部新憲法的條款,就可以使天皇實際上安然無恙。……麥克阿瑟將軍認為,這是被許多人認為是反動勢力的保守派保住權位的最後機會,這只有急遽向左轉才能做到。如果你們接受這部憲法,你們可以篤定最高統帥會支持你們的立場。我再怎麼強調都不會過份的是:接受這部憲法草案是你們還能在位的唯一希望,而且最高統帥認定,日本人民應可自由選擇這部憲法或任何其他不體現這些原則的憲法。」(高柳賢三
等編著V.1 1972:326,328, 黑體為筆者所加)惠特尼還告訴日方,最高統帥雖不強迫他們採取進一步的行動,業已決定要在四月的大選前將憲法議題公諸於民,好讓他們有充份的機會討論憲法
改革,自由表達他們的意志,如果內閣不能在此之前準備好一份合適的可用草案,麥克阿瑟元帥就會把這份修憲原則的說明直接發佈給日本人民。(Whitney 1956:250-1)
在「盟總」的威脅利誘下,日本政府驚慌失措,備感為難。「盟總」的草案徹底剝除了天皇的統治權,將國家由天皇主權轉為國民主權,還明載日本完全放棄屬於
國家主權的戰爭權利,這對日本的國家體制是前所未有的根本變革,對天皇與整個統治階級都是重大的衝擊。但若不俯首聽命,照章辦理,則天皇制恐將不保,首相 幣原喜重郎等人還擔心「美國的草案向國民一發表,內閣總辭,那麼就要組成全部承認美國草案的內閣,我國的政治就有左傾之虞。」(引自井上清 1972[1966]:63)幣原喜重郎與負責憲法草案的松本烝治在研究「盟總」草案後,雖猶圖轉圜的餘地,但「盟總」不為所動,只好在2月19日經內閣決議由幣原最後再探麥克阿瑟的意旨以為定奪,而麥克阿瑟見日本政府遲疑不決,於2月21日明 白告訴來訪的幣原:「自從與天皇會見以來,總是念念不忘一定要使天皇平安無事。……但我接到了內容實在令人不愉快的關於遠東委員會在華盛頓所作的決議的報
告。……蘇聯和澳大利亞害怕日本進行復仇戰,而極力設法防止。美國的方案表明由天皇頒佈憲法,並在第一條規定天皇世襲帝位……應該說美國的方案是為保護天 皇盡了力的。」對放棄戰爭的問題,麥克阿瑟解釋說:「關於軍隊的規定全部刪去,但在這時日本政府不要從國內的意向而要從外國的期望去考慮這個問題,即如果
保存關於軍隊的條款,……它們一定又要認為日本企圖重新武裝。……如按松本案寫入關於軍隊的條款,則世界必然懷疑日本的真意,其影響將是令人寒心的。我認 為,這會使日本安泰的期望不可能實現。這時,首先應該留意各國的反應,而不採納美國的方案,日本將失去最佳的良機。」麥克阿瑟還別提到:「蘇聯、荷蘭、澳
大利亞等國,對天皇的保存尤其恐懼,這些國家擔心,聽從天皇的停戰命令的國民,如再奉到天皇的命令,他們還會照辦。因此,他們堅決主張,廢除天皇制為理所 當然的,而且應當將天皇作為戰犯來審判。日本放棄戰爭,表示日本國民不再進行戰爭的決心,以取得世界的信任,在憲法中證明天皇是象徵,各國就不會說三道四
和追究天皇制了。」(見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86-7)幣原聞言,為保住天皇制便同意了將天皇作為日本的象徵和放棄戰爭寫入憲法。美、日在天皇制這個標的物上,以虛君立憲與放棄戰爭與軍備為代價,雙方完成了這筆政治交易。(註13)
2月26日,日本內閣決議照「盟總」方案擬定憲法草案,日方人員在「盟總」催逼甚急下,無暇充分討論,日夜兼程趕工完成草案。(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88)3月5日,幣原等人帶著麥克阿瑟草案與聲稱天皇切望大幅修改明治憲法的天皇敕令草稿入宮晉見裕仁。裕仁自美方提出修憲要求後,本不願交出統治大權,對修憲抱著消極、拖延的態度,直到1946年2月12日,當松本烝治正忙於起草修憲案時,還要副侍從長木下道雄告訴幣原首相不用急於修憲,只須對美方表達修憲意願就夠了。(小森陽一 2004〔2003〕:180)但當時「盟總」的國際軍事檢察局正展開拘捕、鞠訊戰犯的行動,可能危及裕仁,而裕仁的二弟高松宮、么弟三笠宮、叔父東久邇宮等皇族也都認為裕仁應負起戰敗的責任,宣佈退位,由皇太子明仁繼承。2月27日,三笠宮在樞密院發言促請裕仁下臺,同日,日本報紙刊出美聯社記者採訪前首相東久邇宮的新聞說,皇族多數成員贊成裕仁退位。 3月4日,《紐約時報》又刊出東久邇宮的訪問稿,表示高松宮可在明仁成年前擔任攝政。裕仁在內外交迫下頗為焦慮,要保住皇位就只有接受麥克阿瑟草案,雖不願成為盡喪實權的虛位君主,勢既成定局,此時也只有俯首聽命,百般無奈地對幣原說,「事已至此,也沒輒了。」(參見Bix 2000:571-74;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59;Dower 1999:320-23;小森陽一 2004〔2003〕:184;吉田裕 2001〔1992〕:81-84)(註14)幣原返回召開內閣會議,告知閣員除支持美方的憲法版本,別無他途,閣員們飲泣吞聲,加緊審議,在當晚9時15分就通過草案。6日,日本政府公佈新憲草案綱要,「盟總」官員同時攜帶英文本往華盛頓送交美國政府與「遠東委員會」(註15),麥克阿瑟隨即發表聲明贊同他親手導演的憲法修正案。(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2002:281;升味準之輔
1997[1988b]:888-89)日本新憲法的基本框架就在日本國民並未自由表達意見之前,便由麥克阿瑟強制日本政府接受了。(註16)麥克阿瑟在草案正式公佈前全未知會「遠東委員會」,更沒有送交審查,令「遠東委員會」覺得受到侮辱,非常不滿他的一手遮天,獨斷專行,有些「遠東委員會」代表質疑這份草案是否表達了日本人民的自由意志,並擔心會在議會沒有充份審議下便被迫通過。「遠東委員會」遂於 3月20日決議要求「盟總」不斷通報日本議會審查草案的狀況,並要求在日本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之前須由「遠東委員會」審查定稿。(Jones 1955:341-2;McNelly 1987:87)麥克阿瑟對此強烈反對,理由是:「日本國民會將此視為盟國以武力強制日本,……如果關於憲法問題的一切討論受到盟國否決的威脅,那就不能有自由意思。」(引自升味準之輔 1997[1998a]:889)麥克阿瑟這是儼然以日本人民的主宰自居,作之君,作之父了。(註17)「遠東委員會」隨後又通過幾個包括「應鼓勵日本人民廢除天皇制」的決議,試圖拿回修憲的主導權,終因美國政府從中作梗,不願全力配合,麥克阿瑟復強硬抵制而未果。(參見Jones 1955:350-1;
McNelly 1987:96-8;于群 1996:60)日本憲法在議會討論審查數月後,經局部修改,於11月3日由天皇公佈,1947年5月3日正式施行。在新憲法即將公佈前的1946年10月17日,「遠東委員會」決議日本新憲法在實施一年後應由議會重新檢討審查有無修改必要,並視需要舉辦公民投票或其他適當辦法以測知日本人民對新憲的意見。1947年3月20日,「遠東委員會」發佈了這項政策,然而,「盟總」害怕日本人民與議會知道「遠東委員會」的決議後會動搖對新憲的信心,卻下令滴水不漏地嚴禁日本的報紙與廣播報導「日本憲法將遵照遠東委員會的指令,由遠委會或日本人民重新審查」的消息。(McNelly 1987:97)日本人民因而失去自主審議、自由確認憲法的有利時機。天皇制在麥克阿瑟與美國政府極力排除「遠東委員會」介入下自此獲得保留,(註18)但關於放棄戰爭的和平條款卻成了延續至今,擾攘不休的問題。
美國獨霸太平洋的野心種下日本軍國主義死灰復燃的禍根
麥克阿瑟不僅包庇裕仁的戰爭罪責,還力保裕仁的皇座,使其不致被迫退位。自日本戰敗後至1952年盟國佔領統治結束,統治階級與學術界中有不少人從維護天皇制的立場認為裕仁應為戰敗負起政治與道義責任,謝罪退位,傳位太子,這才能保持天皇制在人民心中的道德正當性。其中包括:重臣近衛文麿、木戶幸一,皇族東久邇宮、高松宮、三笠宮,東京大學校長南原繁,京都大學教授田邊元,眾議員中曾根康弘等人。(參見Bix 1992:312-18;Dower
1999:320-7;原彬久 2007[2005]:146)1948年7月8日, 已離職返美的費樂斯寫信給寺崎英成告誡說,美國報紙常提到天皇退位之事,此事若成真,「會是所有共產黨的勝利,尤其是俄國人,他們認為,所謂只要天皇仍在
位,日本就能民主化的主張,是天真的論調」,也「會打擊麥克阿瑟的佔領,因元帥是充份利用天皇的威望與個人的領導而得以成功的。」再者,裕仁一下臺,前此 費心營造的天皇無辜的迷霧就整個給驅散了。費樂斯警告說,「他的遜位,尤其是在戰犯宣判罪刑之際同時遜位,在全世界的眼裏,就會表明陛下是軍事集團的一
員。……美國的輿論正開始轉向認為天皇不必為戰爭負責,遜位會逆轉輿論的趨向。」在東京國際法庭於1948年11月12日宣判之前不久,風傳裕仁在國內外一片要求退位的聲浪中有引疚下臺之意。麥克阿瑟認為,裕仁退位直接有利於共產主義,也會讓日本混亂,退位的念頭「不僅愚蠢、荒謬絕倫,而且對日本人民極為有害」,遂於10月28日與強烈擁戴裕仁的首相吉田茂會面,要吉田告知裕仁,絕不可退位。裕仁有了麥克阿瑟的強力支持,復堅在位之志,在國際軍事法庭宣判之日致函麥克阿瑟表示感謝並願繼續工作之意。裕仁從此安坐其位,直至老死。(參見Dower 1999:327-30;原彬久 2007[2005]:142-45)(註19)
在 麥克阿瑟與日本統治階級的政治交易中,日本天皇雖被削奪實權,但裕仁未遭追究戰爭罪責成為同盟國的階下囚,天皇制也獲得保留,附著在天皇制上的政治保守勢
力與思想亦隨之堅若磐石,繼續主導戰後的日本社會。對保守勢力來說,代價雖然重大卻非常值得,麥克阿瑟實恩同再造,令他們不勝感激。原任外相極端保守反共 的吉田茂自1946年5月起5次組閣,當政六年多,為日本戰後的發展奠立基礎,他在1963年出版的《世界與日本》中說:『以幫助日本迅速獲得安定與重建作為佔領政策重點的麥克阿瑟將軍,在制定新憲法時,以維護皇室制度作為最高目標的這份心」,令他銘感五內。(引自原彬久 2007[2005]:117)
裕仁沒有因主宰侵略戰爭而被徹底清算,與天皇制共生的固有封建保守思想與軍國主義意識形態也就難以根除。日本右翼勢力至今不肯承認二戰期間的侵略罪行,依
然高唱所謂的「東亞聖戰」論,可溯源於此。正如美國日本史學者畢克斯所說,「只要天皇未能公開承認他本身對日本侵略的責任,大多數的日本人就會依然認為他 們打了一場以亞洲人的解放與繁榮為最高目標的『生存與自衛』的聖戰」,「這妨礙了日本人民本身歷史意識的警醒。既然他們悃悃效忠的天皇從不必為自己的言行負責,許多日本人就難於相信他們曾是近乎消滅種族的侵略與屠殺的共犯。」(Bix 1992:317,330)吉田茂在1958年出版的《回想十年》第四卷中,仍奉二戰前天皇的《教育敕語》為圭臬,說:「皇室亦即國家」,「皇室乃我民族之始祖、本家」,「尊崇皇室是人倫之義理,是社會秩序之基石」。(引自原彬久 2007[2005]:225)甚至直到2000年,時任日本首相的森喜朗猶於5月15日重彈軍國主義的「皇國史觀」,大肆妄言「日本是一個以天皇為中心的神之國」,足見包含在天皇制中的封建迷信與軍國主義思維之根深蒂固。對美國為了壟斷控制日本的利益而不遺餘力地護衛日本天皇制所遺留的禍害,日本的著名史學家井上清教
授作了很深刻的批判:「日本軍國主義的最高指揮者沒有受到任何觸動而被保留下來,軍國主義意識形態的核心──尊崇天皇的觀念也得以保存下來。根據新憲法, 天皇已不再像以前那樣,不是日本國唯一的最高統治者,但作為『日本國的象徵』和『日本國民集體的象徵』,依然高居於日本國民之上。……麥克阿瑟所代表的美
帝國主義絲毫沒有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這就妨礙了日本人對日本軍國主義根據天皇的命令,在天皇的最高指揮下所進行的那次侵略戰爭感到責任,妨礙了徹底清算 軍國主義的意識形態。於是在保留天皇制的同時,也就保留了軍國主義意識形態的核心。」(井上清 1985[1977]:71)日本軍國主義之得以死灰復燃,始作俑者,不能不歸咎於美國獨霸太平洋的帝國主義野心。這是我們回顧這段歷史必然會得出的結論。(待續)
註釋:
註〔7〕:這並不表示日本人民自願甘為美國的政治工具,或民主改革運動不具意義,只是強調在盟軍佔領下日本戰後民主化的主導權握在美國手裏,其速度與範圍由美國控制,從而限制了日本人民民主的進展與深化。關於「盟總」對日本進步勢力的態度與政策,可參見(Takemae Eiji〔竹前榮治〕 1987)
註(8):關於裕仁是否如麥克阿瑟所言,自願要承擔戰爭責任,仍是懸而未決的公案。兩人的會談內容,美方未留下正式的官方記錄,唯一可依據的直接材料便是麥克阿瑟的《回憶錄》,而日方則陸續出現過天皇侍從長藤田尚德的回憶錄(1961年)、譯員奧村勝藏的手記(1975年)與經轉述的私下談話、以及日本外務省公佈的奧村所作的日方記錄(2002年)。 在日方的材料中,說辭不一,藤田的回憶錄與奧村的私下談話都與麥克阿瑟的說法一致,但在日本外務省公佈的會談記錄中,裕仁僅表示曾極力想避免向美、英開
戰,最後卻仍兵戎相見,至感遺憾,這種措辭是在規避而不是承擔戰爭責任。日方說辭之所以矛盾,應是奧村所說的:「考慮到事關重大,對記錄作了刪除。」裕仁本人 對會談內容始終諱莫若深,以曾與麥克阿瑟約定為由,不肯透露絲毫內情。關於此事的爭論參見(小森陽一 2004〔2003〕:98-122;Dower 1999:295-96)。不過,據裕仁最親信的內大臣木戶幸一在1945年8月29日(麥克阿瑟至日本的前夕)的日記所載,裕仁當天對他說,願承擔所有的責任而退位,不願讓臣屬被同盟國以戰犯懲處。(Bix 1992:315 註46)這與麥克阿瑟在《回憶錄》所言是一致的。
註〔9〕:關於天皇的戰爭責任問題,日本的井上清教授有詳細而深入的剖析(井上清 1983〔1975〕)。美國著名的日本史學者畢克斯(Herbert P. Bix)運用裕仁於1989年死後才面世的重要史料,揭露了日本投降後裕仁與其近臣、日本政府和麥克阿瑟聯手洗刷裕仁戰爭罪責的行徑。(Bix:1992)
註〔10〕:.美國國務院派駐「盟總」的政治顧問喬治‧艾奇遜(George Atcheson)原本主張廢除天皇制,但到日本後改變了觀點。他在1946年1月4日致函杜魯門總統所陳述的意見很能說明當時美國決策者的想法:「我確信天皇是戰犯。……我並不改變原來的那個要使日本真正成為民主國家就必須消滅天皇制的意見。
但是,考慮種種情況之後,……我們的軍事力量正在急速復員,但是障礙也正在出現。不言而喻,在必須繼續利用、管理和改革日本政府的現狀下,天皇是最有用 的,官吏和一般國民均服從他。他已表明要誠心幫助我們去達到總的目的,而且看來比他周圍的人更熱心地努力於自身的民主化」(引自升味準之輔 1997[1998a]:880-1,黑體是筆者所加)
1945年12月18日,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對日本政府體系的改革作成決議,其中要求麥克阿瑟「更周密和詳細地研究和考慮政府和憲法改革的每一個細節,……以避免或儘量減小日本人因這些改革而產生的不滿和動亂。」(引自于群 1996:54)這份文件於1946年1月11日送抵「盟總」。麥克阿瑟顯然利用軍方憂慮日本動亂的心理而誇大審判裕仁可能引起的後果,來加強軍方對他的支持。
註〔11〕:麥克阿瑟在《回憶錄》中謊稱:「1946年元旦,天皇未對我提及也沒和我討論,便發佈了公開否定本身神格的詔書。」(MacArthur 1964:311)
註〔12〕:蓋迪斯在他的論文裏的說法是,麥克阿瑟與「遠東諮詢委員會」成員會面時,提出了「遠東委員會」成立後他的權責有多大的疑問。(Kades 1989:221)研究美國佔領政策的學者大多批評「盟總」用高壓、不民主的手段強制日本接受憲法修訂案。蓋迪斯寫作此文的目的便是以當事人的身份針對這種責難提出辯解,故而不免會有他自己所承認的偏頗之處,因此這裏不採用他的說法。
註〔13〕:幣原內閣的書記官長楢橋渡日後說道:「這個憲法乃是天皇制的避雷針。」(引自信夫清三郎等 1992〔1974〕:730)
註〔14〕:關於裕仁對被削奪實權的真正反應,說法不一。「盟總」民政局出版的《日本的政治改造》(Political Reorientation of Japan)根據當時日本內閣書記官長楢橋渡的報告說,2月22日,幣原首相與外相吉田茂、楢橋渡入宮覲見裕仁,稟報麥克阿瑟草案的內容,裕仁毫不猶豫地要幣原全力支持最徹底的修憲,即使解除他本人的一切政治權威也無妨。但日本歷史學者渡邊治揭露說,楢橋渡的報告純屬虛構,外相吉田根本否認有2月22日覲見之事,也查不到其他相關記載。(參見SCAP government section 1970〔1949〕:106;Bix 2000:574-75; Dower 1999:378)
註〔15〕:整個憲法草案制訂過程,「盟總」都未通報美國政府與「遠東委員會」﹐草案在東京公佈時,華盛頓尚未收到。(McNelly 1987:84)
註〔16〕:「盟總」下令日本報紙不准刊登有關憲法草案是由「盟總」官員擬妥的隻言片語。(McNelly 1987:84)
註(17):事實上,麥克阿瑟深懷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白種優越感,對日本人心存鄙夷之念,確以日本人的君父自居。1948年,他對「盟總」的澳大利亞籍同事說,「就一般原則而言」,他建議對待東方人首先就「吐口水到他們眼裏」。他把日本人比諸「二流學生」,只能以課後補習的速度吸收先進的觀念。1951年,他在美國國會的調查聽證會上說,「用現代文明的標準來衡量」,日本人「與我們45歲的發展相比,像個12歲的男孩。」(Schaller 1997:9)
註(18):麥克阿瑟在《回憶錄》中說新憲:「永無法完成,若佔領要依靠遠東委員會的審議進行的話──在蘇聯具有否決權下!」(MacArthur 1964:302)
註(19):對裕仁本人是否曾真心有意退位,有不同的看法。(參見原彬久 2007[2005]:144-48;Bix
2000:6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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