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要一個警察世界★(中)
──文革中的砍監放犯與毛澤東的「群眾專政」觀淺談
■老石
★有待修正稿
2. 毛澤東的「橫豎不殺」與整個官僚階級的血腥對抗
要認識毛澤東的「群眾專政」在文革中的探索,或許,首先要理順幾十年來已強烈影響人們認識文革的「暴虐」、「專制」,應該有的本質的真實。
解放初鎮反時,我們殺了幾十萬反革命,那是還沒有完全結束的你死我活的內戰,秦始皇坑那幾百個「儒」,當然無法與之相比,毛澤東那樣講,是他搞「陽謀」的一貫風格。上世紀八十年代,監獄裡關押著五十年代以後最大一批政治犯,胡耀邦、趙紫陽都可以用政客的口吻「負責任地」告訴外國人:中國沒有關押一個政治犯。從延安整風到建國後的歷次肅反、到文革時的清隊,毛澤東一直主張「一個不殺,大部不抓」。《王力反思錄》中說:毛澤東「在文化大革命中還反覆說,我黨七大後犯了三大歷史錯誤,其中第二條就是殺了一個王實味。毛主席的『一個不殺』原則,連林彪、江青、康生也破壞不了。我從報上看到的被迫害致死的老同志,沒一個是槍斃的,全國槍斃了四位烈士,絕不是請示過毛主席的」。「他還說,即使證據確鑿的特務,也要一個不殺。」對史達林肅反所殺的黨內反對派,毛主席還對後來的一個蘇共領導人說過:「這些人不但不該殺,而且還留在中央和政治局就好了。」今年正在被粉飾的蔣介石,且不要說對共產黨,就是國民黨內部的高官,被他處決、暗殺的有多少!社科院一位對國史研究總有獨到見解的學者說,毛澤東就是死守「不殺人」這條槓,用毛澤東自己在文革中對外賓說的話,就是「但橫豎不殺,搞錯了將來平反」。這是史達林、蔣介石以及黨內其他主要領導人如劉、鄧、彭,都不能相比的。就是另一個彭德懷——人們為了利用他來反毛,故意掩蓋他在廬山會議上挨整的主要問題是「裡通外國」——1957年,一進北大的門,就要把貼大字報的學生統統槍斃。陳雲說,如果毛澤東1956年去世……,或者說如果讓上述人替代毛澤東,僅一個民主和專政的問題,能比毛澤東做得好嗎?有人這樣說,黨內高層6個最能整人的人劉、鄧、彭、康生、羅瑞卿、周揚文革中被打倒了5個,且不論他們整的人是否是對的。或者換句話說,當時不打倒這5個人,文化大革命可能就起不來,無非是第二次「反右」。同樣有影響的兩個天安門事件,1976年的清明節是解放後幾十年第一次在天安門廣場有些人反毛(主要是高幹子女,人們總結是貴族造反),並借助了關心政治前來觀看的成千上萬的群眾,而且在這裡,打、砸、燒了,最後也只抓了幾十個人。全國唯一被暴力打死的,還是反對他們反毛的人。平息、驅趕時,沒有帶進去一支槍,也沒有水龍頭、催淚彈,恐怕美國這些「民主國家」也不會做的這樣好。1989年的「風波」,是「自由化」的開始,波及全國後是打倒鄧,反腐敗為群眾運動的主流。到「6‧4」,是坦克車、機關槍和整建制的野戰軍……這個世界也沒有其他人能做到這個程度。
所謂文革中的最大冤案劉少奇,用謝富治67年3月24日在公安部的講話說:劉少奇「在47年、48年冀中要打倒一切老幹部,那時候叫搬石頭,是毛主席糾正的,63年至64年四清時,在工廠工段長以上幹部都要打倒,毛主席主持制訂了23條,糾正這種形左實右的東西,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劉派老婆、親信到學校,把系以上的幹部都打成黑幫,鬥爭方法戴高帽子是他們搞的,發展到八月中鬥小流氓,十萬人大會,其中還有公安人員,小孩子五花大梆,拳打腳踢,後來才打人成風了」。——最後這一段話就是指的那些以高幹子女們為主組成的「老紅衛兵」——「聯動」(聯合行動委員會),1966年8月前後,在北京搞的「恐怖」,成千條人命遭他們「草菅」,包括海外宣傳的大興縣的屠殺,都是這一背景下的產物。
文革初期,當時在中央主持工作的劉少奇在給中南局、西北局的批示中明確指示:「大學生中的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一定要把他們揪出來,應屆高中畢業生經過市委批准可以批判、鬥爭和戴帽」,「中學老師要集中交待問題,不管學生、老師,只要反黨,就要給他們以專政。」後來回到北京的毛澤東看到劉少奇批轉北京大學《文化革命演示文稿》第九號時所寫的批語後說,「怪不得到處鎮壓群眾,現在才明白有一個資產階級司令部!」在八屆十一中全會的討論中,毛澤東當面批評劉少奇說:「你在北京專政嘛,專得好!」這就是毛澤東在他的大字報《炮打司令部》中憤怒指責的「五十多天」,除了學生、老師,整個社會各行各業都有大批人遭到殘酷鬥爭,也因為各層當權派在這「50多天」以及8月後繼續執行資反路線時組織挑動幹部鬥幹部,群眾鬥群眾,給文革全面展開後形成兩派鬥爭及其所帶來的殘酷性留下了禍根。據說,八十年代初在看守所裡,韓愛晶給蒯大富偷遞了一個條子說,蒯你打倒劉少奇是你公民的權利,他們非法關押你,殘酷鬥爭你才是違法的。道理應該是這樣。劉整了千百萬人後被打倒(用「民運」一位秀才的話說,劉是整了一輩子人,最後整到自己頭上),成了「最大的冤案」,他整的千百萬人都是正當的,這不是典型的封建政治的宣傳嗎?居然持續了幾十年。
如果說,在「五十多天」裡,各個工作組,各級幹部是聽命於中央在第一線主持工作的劉少奇、鄧小平而鎮壓群眾的話,如果說,在文革前的十七年裡,許多領導幹部對毛澤東是採取陽奉陰違,暗行其事,另搞甚至方向完全相反的一套(譬如57年反右,在基層基本上是鎮壓批評官僚的左派),那麼,在八屆十一中全會後劉少奇已明顯靠邊站,又有了向全黨、全國人民、全世界公佈的文革憲章「十六條」,而各級黨政領導幾乎是完全一致地公開頂著「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不許以任何藉口整群眾」的明文規定,直接組織、領導更大規模地整群眾、知識份子、幹部,一些地方還直接使用了專政工具,不少還是老婆、孩子一起上到第一線。尤其是那些高幹子女,好像從父母那裡得到密傳,以極左的面目出現,借「破四舊」故意製造恐怖以威懾整個社會,以「血統論」作殺手鐧,目的是壓制、鎮壓有可能在這次運動中湧現的新的革命力量——造反派。文革中「戴高帽」、「掛牌子」、「遊街」、「罰跪」、「抄家」、「清城」(把市民中的「四類分子」趕出城),直至「打人」、「殺人」,破壞正常的法制秩序,就是這群「自來紅」們首開先例,大開先例!(據《中國百年法制大事縱覽》:「1966年8月至9月,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北京市有114000多戶被迫自動交出了財物、大批文物字畫。據統計,自8月下旬到9月底的近40天裡,北京有1700多人被打死,有85000多名所謂『五類分子』被驅趕出北京。」——對於「高幹子女的這些罪行,文革後,專門下了檔,不予追究,因為他們是反對「四人幫」的)。儘管因此必然影響到以後兩派鬥爭中對這些手段的使用,但是除個別地區、個別事件(如道縣事件等)以外,都沒有這些「自來紅」們搞的惡劣。他們的目的是明確的,就是要讓你毛澤東收不了場,以保整個官僚階級的階級地位。所以謝富治向毛澤東彙報:「聯合行動委員會有許多高幹子弟,毛主席說,這是階級鬥爭。」毛澤東也從中感受到了他和整個官僚階級的衝突會到什麼程度,據《王力反思錄》說,1966年國慶日晚上在天安門城樓上,毛澤東對周恩來和中央文革小組的幾個人說:「文化大革命是要搞到底,要槍斃我和你們一起槍斃!」
在北京等大城市,這個官僚階級可以縱容他們的子女瘋狂到這種程度,在地方,在「山高皇帝遠」的地方,他們更可以讓其下屬放開手腳。「二月逆流」中,軍隊首先向學生、群眾開槍,就是在新疆、內蒙、青海等邊遠地區。四川一下子抓了三萬五千人,川大一個學校就抓了五百多人。而在這之前,經毛澤東批准,解放軍總參、總政在1966年8月21日發出《關於絕對不許動用部隊武裝鎮壓革命學生運動的規定》,中共中央22日轉發公安部《關於嚴禁出動員警鎮壓革命學生活動的規定》。這些地方軍區、部隊之所以敢違令,是上面有人支持的。而且是步步升級,甚至調動指揮武裝農民進城壓制造反派。文化大革命的血腥味,完全是這個官僚階級利用他們操縱控制的權力有意製造的,文革後又由他們來清算,將他們的罪惡栽贓陷害於別人。
3. 「道縣事件」及其文革的秩序觀
是《文革大屠殺》,還是「反文革大屠殺」,——這是熟悉文革歷史的人看了宋永毅這本書後,應該提出的問題。
其中最突出的是湖南「道縣事件」。近年,我在湖南看到館藏的原始資料,事實十分清楚:為了對抗中央1967年7月下旬給湖南造反派組織「湘江風雷」平反,以「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名義,控制道縣實權的縣武裝部,1967年8月,召集區、公社武裝部負責人和保守派組織負責人開會策劃,又秘密發槍給保守組織「紅聯」,企圖在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前徹底摧垮「湘江風雷」派的道縣「革聯」,造成既成事實。但是沒有攻下「革聯」搶槍後所守的縣二中,於是以打擊地富四類分子現行活動為藉口,「全縣10個區、1個鎮、36個社都發生非法殺人事件」,發展成為大規模屠殺,對象包括「四類分子」的子女,而「革聯」立即發表「緊急聲明」,並派人冒險突圍去省城長沙向社會和部隊「緊急呼籲」制止這一屠殺事件。省會許多造反派組織發表聲明,呼籲之後,6950部隊(47軍)進駐道縣,制止了屠殺的繼續。
道縣事件也反映出幾個問題:
就在事件發生近10天前,1967年8月4日,毛澤東在答覆林彪提出的搶槍等問題寫給江青的信中,分析說:「現在75%以上的軍分區幹部支持右派」,王力認為,這個估計嚴重了,然而道縣事件以及全國普遍出現的這類情況都充分證明了毛澤東的看法,也只有他們能夠組織調動起「全縣10個區、1個鎮、36個社(牽連的責任人中,僅脫產幹部就有402人)」的力量,並發給他們武器。記得在這之前,張春橋等中央文革小組成員在講話中告誡造反派,這麼大的一場大革命,一定要有大的犧牲準備。用江青的話說,「當別人拿起武器的時候。我們不要天真爛漫。」
其二,將造反派和「四類分子」、「地富子女」混在一起打擊、鎮壓,是貫穿於文革前、中期的一種普遍存在的鬥爭特點,例如在劉、鄧的資反路線時,是從起來造反的人身上抓出身等辮子,以編入「牛鬼蛇神」隊伍,在兩大派鬥爭中,保守派都喜歡稱造反派組織為「大雜燴」、「牛鬼蛇神排成隊」;清隊,就是從清肅造反派的隊伍開始的,擴大到全社會(當然是必要的)後,逐漸把打擊的主要現行對象指向造反派,以證明造反派的隊伍不純,為進一步全面鎮壓造反派做準備。現在,海外的一些右翼文革史專家將文革中主要受迫害者總結為:一是地富子女,二是造反派,其實,地富子女除了文革初期的「血統論」時被統統打擊外,分兩大派後,跟隨保守派的地富子女就基本上不受打擊了。也就是說,文革中受打擊最大、最多,也最狠的只是造反派,包括參加造反派的地富子女、知識份子和幹部。
廣西事件更集中上述特點,而且軍隊直接用重武器來消滅「4.22」造反派,所謂的「貧下中農法院」則直接操生殺大權。上述特點,儘管在全國是普遍存在的,但像道縣、廣西這樣惡劣的事件,也是僅見的幾例。今日《道縣誌》將此事件歸之為:「公檢法機關被砸爛,全縣各級黨組織癱瘓」,而這種情況,也是當時全國普遍存在的,這就提出了一個文革中的全國秩序問題。
在一個曾幾年處於「半無政府」狀態下的中國,差不多有六年左右的時間,在大部分城市裡,除了交警、消防警,你幾乎看不到員警。這個「無大沿帽的時代」,又能亂到什麼程度呢?按照法治社會的思維邏輯,那是不可想像的。但是從那個時代過來的普通民眾的回憶,比較今天,覺得那個時代的秩序太好了,這當然是指社會犯罪,無論犯罪總量及其程度,更重要的是社會安全感,這是否定文革後的年代裡遠遠不能相比的。在前面我們所談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釋放的罪犯重新犯罪率達50%以上,才成為保守回潮的一個藉口,可要知道美國僅負責監督緩刑和假釋的機構就有3,500多個,有一大批緩刑監督官和先進的電子監督方式等,那麼,本文開頭就談的「砍監放犯」,綜合已有資料,估計應有百萬罪犯在文革中回到一個被「公」認為「大亂」的社會,豈不是一大群「猛虎下山」!然而卻無聲無息了,這些資料凡是官方整理過的都是冠以「極左」、「破壞法制」等等,但是卻只看到黑龍江省提到「開監放犯,造成政治、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只用了1970年和1965年的比較。1970年是林彪人為製造的緊張,占文革10年總量的「絕大部分」死刑、重案、冤案都集中在這一個時期,怎麼能用這一年來代表文革時期。換句話說,它正是文革後大「清算」以前的一場預演。是為了全面清算、鎮壓文革所製造出來的(下面還要談到)。
同時,這個資料也迴避了這些「案件」中有多少、有多大比例是「放犯」的重新犯罪率,其他大量資料也都看不到一點涉及重犯率的問題,倒是前面那位「九大」代表談到,原來曾有人擔心解散勞改隊後自己回家的犯人是否會逃跑,以後的調查證明,沒有一個逃跑的。儘管對文革「罪惡」的清算不知進行多少遍了,但結論是「砍監放犯」的重犯率相當低,低得使清算者無法拿出資料來。
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講過,文革前曾使社會治安最頭疼的職業犯罪群「盲流」,在沒有公、檢、法的「大亂」中,反倒「金盆洗手」不作案了,在跟隨造反派出生入死的鬧革命中表現出高尚的一面。和「放犯」例子一樣,都有力說明當時的社會環境中正氣是壓倒一切的。後一個例子還應該使我們認識到,他們過去的犯罪也是社會對他們不公平的產物。
還有一個我曾提供給新權威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的「暴民」例子:1967年夏秋,發生在全國各地的造反派搶槍風潮(也有修槍、造槍,甚至自己設計、製造先進武器的)。當時我們一個城市裡,數以萬計的武器都在千家萬戶中,日夜到處都是槍聲、爆炸聲,根據中央「9.5」命令收繳後,所作的總結(也包括以後「一打三反」等運動的清算)搶槍中是有個別走火傷亡事件,卻沒有趁機「打黑槍」、「報私仇」的。這在今天,幾乎不可想像。
一些批評文革的人,也總結出文革看似無序,實則有序。對照今天,出台了無以數計的法規,在實際運作中,一個「錢(或利)」字就可以使所有東西都面目全非,五花八門,也可以總結為:看似有序,實則無序。或許,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一種社會正氣,勝似一打法律。
4. 也談文革中的專制
除了報上宣傳的張志新、遇羅克等人,曾經是我在省、市看守所難友的劉長湘——給各大軍區司令寫信、煽動反林的「66.4」案,楊運凱——名字記憶可能有誤,是已經關押了十幾年的一位國民黨軍統特務、「三面間諜」,蔣愛國——僅有偷盜行為的一位單純的年輕人,在「一打三反」運動中都被處決了。但同期我的難友中還有另一些「現行反革命」、「投敵叛國犯」,如徐貞祥、文保燦、梁和平、李希文、陳遠輝等人都處理較輕,或者不了了之,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他們今天有些還在鄭州生活,回顧自己的命運,他們也從來沒「感恩」過,因為他們認為本來就不該抓他們。總結這些熟悉的人,除蔣以外,同是政治犯,為什麼會有兩種不同處理?其中也有一些規律性的東西。
第一,出身、身份不同。徐貞祥反右時在北京上大學就跳得很高,這次「一打三反」剛掀起恐怖高潮,他就頂風作案,在鄭州各繁華中心張貼自己書寫的真正惡毒攻擊毛澤東的傳單(不是觀點,是為了出氣,挑戰恐怖,當時定為「3.11」大案)。在看守所關押時,還一直在寫什麼「一分為三」等不同於毛澤東的哲學理論,為什麼處理時不了了之呢?主要是出身好,可以算認識問題。而劉長湘其父解放前是德士古公司的一個買辦(「當然」是階級報復)。我本人在1968年的「反多中心」運動中挨整時,抓我一個「實質性」問題,就是在辦公室一張印有毛澤東頭像的報紙旁隨手寫了「打倒大少爺」這樣的「反標」,而同廠一個女工在「一打三反」一次大會上扯掉一張大標語(為了坐)形成「反動影響」,僅作了檢查。
第二,反毛和反林、周的不同。文保燦是糧食學院的學生,寫信給陳伯達,全面攻擊毛澤東和文革,在號內,劉長湘說文保燦,你是反毛的,我只反林。結果是劉被殺,文被釋放。文革期間的專制中有這樣一個現象,因反對領導人被處理的,被殺的大多是反林,被抓的又大多是反周恩來。《王力反思錄》說,「據說(據中紀委人說)全國抓了一千萬「5.16」,就是因為說人家反對周總理」,不過王力說的「抓」,絕大部分人是進了「學習班」。1974年鄭州街上一份《高歌猛進》大字報沒點名地影射周恩來在廬山(九屆二中全會上)一開始和林彪是一致的。(據說鄧穎超專程來看了)作者被地方判了5年徒刑,1977年初,為迎合當時的「抬周壓毛」,要拿作者的人頭奠基,如果不是他「瘋」了的話。在掌握實際權力的官僚那裡,他們實際上並不把反毛當成很大的事。只是因為別的原因要整你時,給他戴上這頂帽子。我這個貨真價實的「毛澤東主義分子」,每次挨整都首先被扣上「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在文革中,被戴上這頂帽子的絕大多數人,恰巧都是最積極跟著毛主席走的人,整人者正是用這種手段抵制毛澤東的路線的貫徹。
第三,文革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覆查糾正文革期間錯判死刑案件的報告中說:文革中的「絕大多數死刑」是1970年前後判的,「一打三反」運動中錯判死刑最為突出。我上面提到的劉、楊、蔣,以及遇羅克(他判死刑是因為手榴彈問題,硬把他文革初期反「血統論」與死刑聯在一起,是文人的政治遊戲。何況他是明確支持江青反「血統論」的。就像文革後被華國鋒處決,並在處決前割去腎的李九蓮,文人們也故意迴避她的主要罪名是為江青被抓鳴冤叫屈的。鄭州郊區一個姓趙的農民僅說一句「江青不是毛主席老婆嗎」?就被以三個「惡毒攻擊」罪名判15年,出了佈告)等人被殺,包括張志新第一次被判都是在「一打三反」中。1970年大年初一傳達4、5、6號檔,當天就把一大批造反派抓了起來、關了起來。林彪還提出,要殺一小批、關一小批、管一小批(土改後,僅林和鄧分別提出過「要殺一小批」、「殺一批」),此時的他,不僅要通過「第一個號令」指揮一切,而且要殺人立威。「一打三反」中所殺的第一批,主要是從獄中取一部分歷史反革命墊底(例如楊運凱)。第二批是以現行刑事為主,蔣愛國僅是一個「小偷」就是被作為典型,草菅了人命,但也對造反派開了殺戒,有些是以無政府主義,一般流氓習氣上綱上線開刀的,例如鄭州國棉六廠的郭金保。有些則直接是以反革命集團,例如被稱之為第二次信陽事件的趙、馬、朱、巴等集團案先「送」走的一些人。準備好的第三批,是更大一批造反派,他們或者已被印上了判死刑的《佈告》,只待朱筆,我們廠就有李洪玉、吳庚全二名「首犯」,這是1974年我們去接他們出獄時,法院告訴我們的,而且還包括有其他一大批。例如鄭州鐵路局的王志祥等人,其家屬已準備去收屍……。或者已對他們擬好了判決書,如趙、馬案剩餘沒走的,還有武漢等地近年的新發現。總之,幸好出了林彪的「9.13事件」,這第三批乃至以後還可能有的其他批,才被擱置下來,才少掉了一大批造反派的人頭!今天有人說,林彪事件使軍隊失去了左派,才有了文革的失敗,且不說文革究竟主要依靠群眾運動,還是官僚機器內部的「先進力量」,而實際上「一打三反」,甚至從1968年就開始整治造反派的軍隊幹部(例如河南的王、王、杜、李等),大多是1967年曾不同程度先後支持過造反派的。控制地方權力以後的軍隊,喜歡的是老幹部的掌權經驗,保守派骨幹的聽話,而造反派難融於體制的天性已和他們格格不入,而且必將成為他們跟隨林彪另一條路線的障礙。至於林彪集團如果成功的中國與世界,包括大歷史中如何評價林彪,這不是本文的主題。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們對內肯定是軍事官僚專政。他們的「571工程紀要」為拉攏文革中的反對派,也攻擊毛澤東是「秦始皇」,今日對此欣賞的人們是否也要正視一下林彪集團已經普遍實施過的法西斯專政。就像李銳宣傳的鄧小平和李維漢一起談毛澤東的「封建」,而實際上,是毛澤東的子女還是這些改革派的子女世襲了封建特權?!
林彪事件後,國務院曾批轉《公安部關於清理拘留人犯的請示報告》,全國各地進行了針對「清隊」,尤其是「一打三反」的清監,一些文件中首先引用了毛主席的指示:「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顯然是針對林彪的「一小批」的。在這次「清監中」,江西省,僅一年時間,全省就清理未決犯4,227名,教育釋放的1879名,無罪的58名。湖南省1973年記載:「處理結果為:平反的154人,撤銷原判不予刑事處分的559人……,免予刑事處分的326人,減輕處罰的325人,提前釋放的221人,改判的350人。」僅此二例,就可說明「一打三反」等造成了多少冤獄,我的上述難友,有的就是有幸於這次「清監」。當然,更有幸於這次「清監」的是一大批造反派。正是從這時開始,有一個否定文革後被清算者批之為「打開監獄找左派」的運動,也確實如此。當時各個單位都是經過反覆的鬥爭,硬是從看守所,從監獄、勞改隊接出了一批自己風雨同舟的戰友,有的還被披紅戴花在鬧市中遊街。只是到1974年春夏,隨著批林批孔運動被扭轉,對造反派的「納新」(入黨),「提幹」(給實職)停了,打開監獄找左派也停了,致使相當一部分戰友一直到文革被否定也未出獄。
1970年前後的這次造反派被整高潮,無論從延續的時間和被整的規模都超過了「二月逆流」的第一次高潮(那也是第一次省市看守所爆滿,我們後去者只好委身於分局拘留所)。但是,若和1976年政變後一直持續6至7年的第三次高潮比較,前二次高潮的總和也遠遠達不到第三次的程度,當然這一切我們都沒有條件準確地量化。前時《毛澤東旗幟網》有一封雲南一批老紅軍、老八路、老兵署名的信,其信中說現任雲南省委書記寫序的《雲南現代簡史》中說:文革結束以後的「雲南揭批查運動中,審查7569人,判刑的只24人……」,而事實是「有150多萬人受審查,其中,判刑勞改的有5萬多人」。這是一個只有2,000多萬人的省啊。
《毛澤東傳》曾幾處用相當大的篇幅談老幹部的受迫害及其平反情況,其中,在紀登奎談「放了原來關押著的三百五十人」後,該書說:「據此,文化大革命以來被關押著的幾百名幹部幾乎全都解除監禁,許多人被安排工作或住院治療」,就此書所持的官方立場及其為他們鳴冤叫屈的感情來說,這個數字可能不會縮小多少。唯一的問題是哪一級的幹部。不過,在地方監獄中,能看到的老幹部至多是鳳毛麟角。
整個文革中,凡是監獄「庫滿」,就主要裝的是造反派這種「貨色」,凡是造反派在社會上活躍時,監獄就生意蕭條,一般如此。
1969年4月5日 ,毛澤東在同謝富治談話中說:《十六條》第7個問題,我就加了一句:在運動中,除了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放毒、盜竊國家機密的現行反革命分子,應當依法處理外,其他一個不抓,一個不殺,一個不關。尤其是在文革的那些年頭裡,毛澤東的「一個不殺,大部不抓」的政策,他是年年講,有一段時間,甚至月月講,逢會就講,逢有關文件就強調。清華大學一份矛頭直指文革和毛澤東的《414思想必勝》的作者周泉纓被抓後,毛澤東批評謝富治:他們有他們的理論家們,他寫一份大字報你抓他做什麼,我看還是放了好。
但是不僅僅是地方官僚,包括文革中控制權力後的軍事官僚,無論如何都難以適應不靠「抓人」、「殺人」的專政,這也相同於前述對西方法治批判的道理,歸根結底是一種統治方法。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美國創立的二種現代監獄原本,「獨居制」的費城監獄,關鍵在於一個隔離,「絕對沉默制」的奧本監獄,要害在於中斷你和外界的交流。監獄,無論怎麼現代化,如何文明、寬容,本質上都離不開這二點,或者說,具備這二點,加上監獄難以改造的頑習——酷刑,就成了監獄的基本特徵,那麼,文革中還有一種具備這種特徵的「監獄」——另一種「學習班」,因關押的人有些人習慣稱之為「牛鬼蛇神」(還是文革初劉少奇資反路線的思維、習慣),也被「戲」稱為「牛棚」。
文革中有兩種學習班,1967年毛澤東巡視大江南北,曾總結了一些地方兩派群眾組織坐在一起共同學習,消防派性,實現革命大聯合的一種經驗:「學習班是個好辦法」。這種辦法在文革高潮及其以後,確實起到了積極作用,直至1976年「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的運動中,解決一些省又形成兩派的問題仍在用這種辦法,毛澤東對華國鋒說的:「你辦事,我放心」,就是指處理這個事情(官方出的《毛澤東傳》正式引用張玉鳳的話:「當時主寫寫這三句話是答覆華國鋒同志彙報的幾個問題的意見。後來傳說『照過去方針辦』是臨終遺囑。『你辦事,我放心』是指定接班人,這是不符合事實的」《毛澤東傳》也正式澄清了當年華國鋒及「十一大」所謂秉承毛主席遺志解決「四人幫」問題所依據的毛澤東的話:「今年解決不了,明年解決」的原文:「我看問題不大,不要小題大做,但有問題要講明白。上半年解決不了,下半年解決,今年解決不了,明年解決,明年解決不了,後年解決。」這段話經華國鋒和保駕的一掐頭,意思就完全顛倒了。《毛澤東傳》也終於說了實話:「毛澤東並不是要把江青打倒」,上述事實,早幾年在紀念某位黨史專家的文中、在《鄧小平年譜》中都已公開報導。我們一些同志學習《毛澤東傳》是否也要正視這個黨史上最大的謊言、陰謀?正如前面已談過的,任何革命的口號、形式,都會被那些成熟的官僚用來反對革命、鎮壓革命。學習班也是如此,大概是從反極「左」開始,到「清隊」全面使用學習班來整人、關人,也一直到文革後期,1975年在鄧小平的各項整頓中,也廣泛使用學習班的形式來整新幹部(參加領導工作的造反派),例如鄭州的「萬人學習班」。直至1975年冬批鄧運動開始才解散,否則,一大批造反派就不僅僅只待在學習班了,鄧整頓中,各地也已開始抓人,而且出手就狠。例如萬里到徐州整頓鐵路,抓了「踢派」頭頭,為了平衡,硬是把正在搞「民營」玻璃儀器廠的「支派」一號頭頭打成「新生資產階級分子」,專政機關判他5年,報上去後,市委改為10年,省委改為15年,到萬里那裡又改成20年,一天之內,加了15年,主要是態度問題。詞人也確實是條倔強漢子,就是在監獄裡,幾個春節,幾個「八月十五」都是在「小號」(監獄中禁閉室)度過的。文革後持續多年的「清查」運動中,仍繼續使用這種「二等監獄」,關了最大一批造反派,相當一批人,基本上就是關死在學習班,包括自殺、病死、折磨死,包括新幹部也包括從民主革命中過來的老幹部,例如原河南省委組織部長董萬里,一位相當厚道的老同志等。我在文革中幾次挨整都是直接關進監獄,沒有進過學習班,卻聽說了學習班內的殘酷,所以我出獄後,對許多戰友說,你們在學習班,比我吃了更多的苦,這是實話。前面引用王力說的,以反周恩來名義抓的上千萬人,不管這個數字是否準確,其絕大多數都是關進學習班的。此外,還要說明的是,這個龐大的數位,其物件幾乎百分之百的是造反派。1972年底的批林整風會上,對此現象總結了一個公式:「5.16=極左思潮=造反派,1972年中央在解決河南問題的42號文件中就批判林彪死黨把造反派等同於「5.16」。連鄧小平也認為,搞5.16是最大的冤案。可以說,絕大多數造反派骨幹在文革中都進過這種學習班,有兩種人幾乎是「一網打盡」,一種是文革高潮時搞過「動態」(即情報)的,一種是文革高潮過去後在鄉下參加了遍佈全國的極其活躍的各種思想文化學會、組織的人,即所謂「68年人」。學習班裡,除了造反派,還有一些涉嫌叛徒、特務的被審查歷史問題的人,至於什麼「走資派」,如果不是他們的地位影響在這裡所占比例最小,可以忽略不計,包括知識份子,比例也很小,只是在文革後,他們被千萬次的宣傳,而千百萬被整的造反派不僅沒人宣傳,甚至倒一直蒙受整人、打人的冤名。湖南一位文革史專家說,造反派在文革中唯一整人的恥辱,就是在清隊中。我覺得這種說法可以商榷,首先「清隊」有正確,必要的一面,也有違犯政策的一面,其次各地、各單位是參差不齊的,就是全國最特殊的上海,造反派中的兩派,其上層和下層都不太一樣。宋永毅的那本書談到,在整「內人黨」(這是民族問題)時,造反派「呼三司」的頭頭在認識了這一問題的真實後,立即公開反對並因此而挨整。就湖南來說,清隊是不是和大多數地區一樣,其矛頭一開始就含有,以後乾脆把打擊現行的主要矛頭直接指向造反派?就我對湖南文革的印象來說,恐怕就在這一個時期,其大部分造反派的日子不會好過多少,當然,我沒有具體調查。如果作者是指少數造反派跟隨工,軍宣隊做了一些違反政策的事,也包括「一打三反」運動,以及政變後的全面清算中,一開始都曾利用了少量造反派來整大多數造反派,最後這些被利用了的人還是被整了,基本上沒放過幾個,甚至更狠、更利亮一些。不管怎麼說,這一點改變不了整個造反派的換整的角色,以及整體挨整的命運,聯繫曾介紹過的這一鬥爭開始的背景,這也是合乎邏輯的。你要打倒的「官僚階級」,曾是十幾年前「掂著腦袋」剛剛打下的既得利益和此階級地位,能對你們客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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